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9.“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表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示录,“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被杀过的羔羊”表示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启示录第一章中的也一样:
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启示录1:18)
这句话表示主在教会被漠视,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59节);这一事实可见于下文(294节)。由于“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并且经上论到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然后说“展开书卷、揭开七印”,还由于除了唯独神外,没有任何人能做到这一切,故可知,“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而“被杀”表示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
963.“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表示那些承认唯信及其教义,并照之生活的人。这从“兽”、“兽印记”、“兽像”和“拜”他的含义清楚可知:“兽”是指那些处于唯信,或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信,并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它的人(对此,可参看前面第13章,从头至尾)。“兽印记”是指对它的承认、接受和证明(参看AE 838, 886节)。“兽像”是指教义,“拜”他是指在心里和生活上承认它(对此,参看AE 827, 833节)。论述龙和龙的两只兽的章节已经说明,恶行和对圣言的歪曲属于这些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将善行排除在得救之信或称义之信之外,教导说,信使人称义并得救,无需它们。它们因被认为是没有必要的,故被忽略了。根据外在律例或神序,哪里没有善行,哪里就有恶行;因此,对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来说,这些恶行就是地上,也就是教会中“大而且毒的疮”所表示的。
(关于第二诫续)
人若戒除因蔑视、弃绝或任何毁谤而亵渎神的名,也就是亵渎圣言的神圣性,就会拥有宗教信仰。他的戒除如何,他的宗教信仰就如何。因为若不通过启示,没有人拥有宗教信仰;对我们来说,启示就是圣言。对亵渎圣言神圣性的戒除必须发自内心,而不是只停留在嘴上。那些发自内心戒除的人就是出于宗教信仰来生活;而那些仅从嘴上戒除的人不是出于宗教信仰来生活,后者要么为了自我,要么为了世界而戒除,因为圣言只作为获得荣誉和利益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们;或他们出于某种惧怕而戒除。但这些人大多数是没有宗教信仰的伪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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