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9.“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表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示录,“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被杀过的羔羊”表示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启示录第一章中的也一样:
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启示录1:18)
这句话表示主在教会被漠视,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59节);这一事实可见于下文(294节)。由于“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并且经上论到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然后说“展开书卷、揭开七印”,还由于除了唯独神外,没有任何人能做到这一切,故可知,“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而“被杀”表示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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