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9.“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表示在其人身方面的主,这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示录,“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杀过的羔羊”是指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1:18也是如此,在那里,经上说:
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8)
这句话是指主在教会被漠视,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AR 59节);情况就是这样(可参看AR 294节)。因此,既然“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经上论到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然后说“打开书卷,松开七印”,既然没有凡人能做到这一点,唯独神能,那么可知,“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杀”是指就其人身而言,祂没有被承认为神。
522.一切罪恶若不移除,就仍留在人身上;人若留在自己的罪恶中,就无法得救。这一点是不证自明的。邪恶无法被移除,除非主在那些信祂且爱邻舍之人身上作工。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述,尤其信那一章清楚看出来。那里(362-367节)说明:主、仁、信构成一体,就像生命、意愿和认知构成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那样消亡。那几节(368-372节)还说明:主是人内的仁与信,人是主内的仁与信。但有人会问,人怎么才能进入这结合?答复是,除非通过悔改在某种程度上移除自己的恶,否则他无法进入。我们说过,人必须移除邪恶,因为没有人这一方的配合,主就不能直接成就这一切。本章和后面自由意志那一章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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