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60

260.启5:3.“

260.启5:3.“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表示无论在高层天堂,还是在低层天堂,没有人能。“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是指在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和启:13中的一样,在那里,经上说:
我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的一切被造之物,并其中的一切,都说。(启示录5:13)
由于约翰听见后者和前者说话,所以很明显,说话的是天使和灵人。事实上,约翰在灵里,如他自己在前一章(启4:2)所说的,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的,只会是灵界的地,因为灵界也有地,和自然界一样,这可从《天堂与地狱》和《最后的审判续》(32-38节)对灵界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在灵界,高层天堂出现在大山和小山上,低层天堂出现在下面的地上,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好像在地下。因为众天堂都是一个在另一个之上的穹苍,每个穹苍都像那里的居民脚下的地。最高的穹苍就像山顶,下一个穹苍在它底下,但向四面八方延伸得更宽广,最低的穹苍延伸得还要更宽广。由于这最后一个穹苍在第二个穹苍之下,所以其居民“在地底下”。这三层天堂也是这样向高层天堂的天使显现的,因为在他们看来,那两层天堂在他们下面;因此,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向约翰显现,因为他已经上升到高层天堂天使那里,与他们在一起,这一点从前一章(启4:1)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启示录4:1)
人若对灵界和灵界的地一无所知,绝无可能知道在圣言中,“在地底下或地下”,以及“地的较低部分或低地”是什么意思,如以赛亚书: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较低部分啊,应当欢呼;众山哪,要出声歌唱,因为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以赛亚书44:23; 以及其它地方)
谁看不出,此处所指的,是灵界的地?因为在自然界,没有人住在地下。

诠释启示录 #1162

1162.启18:1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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