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在天上、地上、地下、没有人能” 表无论在高层天堂,还是在低层天堂,没有人能。“在天上、地上、地下”表示在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13节中的也一样,在那里,经上说:
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一切被造之物,以及天地间的万有,都说,但愿祝福、尊贵、荣耀、权能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世世无穷。(启示录5:13)
由于约翰听见后者和前者说话,故显而易见,他们是天使和灵人在说话。因为约翰在灵里,如他自己在前一章(4:2)所说的。在灵里,他看见的是灵界的地。因为灵界也有地,和自然界一样。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以及《最后的审判续》(32-38节)关于灵界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在灵界,高层天堂看似在大山和小山上,低层天堂看似在山下的地上,最末了的天堂好像在地下。因为诸天堂都是辽阔区域,一个在另一个之上,每个辽阔区域都像住在那里之人的脚下之地。最高的辽阔区域就像山顶,下一个辽阔区域在它底下,但向四面八方延伸得更宽广,最低的辽阔区域伸展还要宽广。由于这最低的辽阔区域在另一个底下,所以住在那里的人“在地下”。在高层天堂的天使看来,三层天堂就是这样分布的,因为在他们看来,那两层天堂在他们下面。它们同样如此呈现给约翰,因为他与他们在一起,他已经升到他们那里。这一点从前一章(4:1)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启示录4:1)
人若对灵界和灵界的大地一无所知,绝无可能明白圣言所说“在地下”或“地的深处”是什么意思,如以赛亚书: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深处啊,应当欢呼;众山应当发声歌唱,因为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以赛亚书44:23等)
谁看不出,这里所说的是灵界的地?因为在自然界,没有人住在地底下。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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