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包括刺祂的人”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也会看见。 “刺”耶稣基督只是指摧毁祂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也是下面这句话的意思:
一个兵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翰福音19:34)
“血和水”是指属灵和属世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在其属灵意义和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扎主的肋旁”是指通过虚假摧毁这两种意义,如犹太人所做的那样。因为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扎”祂之所以表示通过虚假摧毁圣言,是因为这话论及耶稣基督,祂现在被称为人子,“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此,“刺人子”就是刺圣言。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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