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5
1.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
2.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有谁配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呢?
3.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展开、能观看那书卷。
4.因为找不到配展开、配阅读、配观看那书卷的,我就大哭。
5.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不要哭!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能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
6.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众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的。
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
8.他既拿了书卷,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竖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
9.他们唱新歌,说,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把我们赎回来,归于神。
10.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
11.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
12.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尊贵、荣耀、祝福的!
13.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一切被造之物,以及天地间的万有,都说,但愿祝福、尊贵、荣耀、权能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世世无穷。
14.四活物就说,阿们!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世世代代的。
灵义
整章内容
主的神性人身将通过并照着圣言施行审判,因为祂本身就是圣言。三层天的天使都承认这一点。
各节内容
第1节.“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表主永恒的神性本身,祂全能、全知,祂是圣言(256节)。“用七印封严了”表完全向天使和世人隐藏(257节)。
第2节.“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表主的神性真理从内流入天使和世人(258节)。“有谁配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呢”表谁有能力知道天上、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呢(259节)?
第3节.“在天上、地上、地下、没有人能” 表无论在高层天堂,还是在低层天堂,没有人能(260节)。“展开书卷” 表知道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261节)。“观看书卷”表一点也不能(262节)。
第4节.“因为找不到配展开、配阅读、配观看那书卷的,我就大哭”表内心的悲伤,因为若没有人能行,所有人都必灭亡(263节)。
第5节.“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不要哭”表安慰(264节)。“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表主在世时,已凭自己的能力通过将神性良善与祂人身中的神性真理结合而征服地狱,使一切恢复秩序(265, 266节)。“能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在此和前面所表相同(267节)。
第6节.“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众长老中间”表从至内层,并由此在天堂、圣言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268节)。“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表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269节)。“有七角”表主的全能(270节)。“七眼”表主的全知和神性智慧(271节)。“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的”表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有出于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272节)。
第7节.“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 表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祂的神性人身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凭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273节)。
第8节.“他既拿了书卷”表当主决定施行审判,由此将天上地上的一切事物恢复秩序时(274节)。“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表出于高层天堂的谦卑和对主的敬拜(275节)。“各拿着竖琴”表出于属灵的真理称谢主的神性人身(276节)。“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表出于属灵的良善称谢主的神性人身(277节)。“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那些出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敬拜主之人所具有的属信的思维,这种思维源自属仁的情感(278节)。
第9节.“他们唱新歌”表对主的称谢和颂赞,因为唯独祂是审判者、救赎主和救主,因而是天地之神(279节)。“说,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在此和前面所表相同(280节)。“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把我们赎回来,归于神”表凭与主的结合而从地狱解脱并得救(281节)。“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表那些在教会或具有某种宗教信仰,并且教义上处于真理,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都已被主救赎(282节)。
第10节.“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神”表他们通过主处在出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和出于神性良善的爱中(283节)。“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他们将进入主的国度,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284-285节)。
第11节.“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表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称谢和颂赞(286节)。“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处于真理和处于良善的所有人(287节)。
第12节.“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尊贵、荣耀的”表发自内心称谢主的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全知、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288节)。“祝福”表所有这一切都在主里面,并通过祂在那些天使里面(289节)。
第13节.“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一切被造之物,以及天地间的万有,都说”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称谢和颂赞(290节)。“但愿祝福、尊贵、荣耀、权能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世世无穷”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并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以及神性大能自永恒就在主里面,因而在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并通过祂而在那些身处天堂和教会的人里面(291节)。
第14节.“四活物就说,阿们”表出于圣言的神性确认(292节)。“二十四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世世代代的” 表所有在天堂者在主面前的谦卑,和谦卑所生的对主的崇拜,永生来自祂,并在祂里面(293节)。
诠 释
256.“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表主永恒的神性本身,祂全能、全知,祂是圣言;祂凭自己知道天上、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无论总体和细节。“坐宝座的”表示主的神性,祂的人身出于祂的神性,因为后面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第7节),而“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里外都写着字”表示圣言的细节和总体,其中“里”表示细节,“外”表示总体。“里外”还表示圣言属灵的内在意义和和属世的外在意义。“右手”表示祂自己的全能和全知,因为所论述的是对将要受审判的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审查,以及他们的分离。主作为圣言,凭自己知道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神性真理本身凭自己知道一切。不过,这是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揭开。主的永恒神性就是圣言,亦即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太初有道(即圣言),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翰福音1:1)
主的人身也就变成了道(即圣言):
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由此可知“坐宝座的右手里的书卷”和“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的羔羊”(启示录5:7)是什么意思。
由于主是圣言,圣言又是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总体上构成天堂和教会,具体地构成每位天使,以便天堂在主里面,教会也在祂里面,又因此处“书卷”表示圣言,所有人皆通过并照着书卷受审判,故经上常说“记在书卷上”、“按书卷受审判”、“从书卷上涂抹”等,这些话论述的是人的永生状态。如以下经文:
亘古常在者坐着行审判,书卷展开了。(但以理书7:10)
你本国的民,凡记录在书卷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我的骨并不向你隐藏,我所有的日子都记在你的书卷上,一无所缺。(诗篇139:15, 16)
摩西说,求你从你所写的书卷上涂抹我的名。耶和华说,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书卷上涂抹谁的名。(出埃及记32:32, 33)
愿他们从生命的书卷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的书卷。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若有人名字没有记在生命的书卷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5)
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书卷上的才得进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凡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书卷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书卷”表示圣言,诗篇:
我的事在书卷上已经记载了。(诗篇40:7)
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有一只手向我伸出来,手中有一书卷,前后都写着字。(以西结书2:9, 10)
以赛亚话语书。(路加福音3:4)
诗篇书卷。(路加福音20:42)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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