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5
1.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
2.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有谁配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呢?
3.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展开、能观看那书卷。
4.因为找不到配展开、配阅读、配观看那书卷的,我就大哭。
5.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不要哭!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能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
6.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众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的。
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
8.他既拿了书卷,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竖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
9.他们唱新歌,说,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把我们赎回来,归于神。
10.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
11.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
12.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尊贵、荣耀、祝福的!
13.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一切被造之物,以及天地间的万有,都说,但愿祝福、尊贵、荣耀、权能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世世无穷。
14.四活物就说,阿们!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世世代代的。
灵义
整章内容
主的神性人身将通过并照着圣言施行审判,因为祂本身就是圣言。三层天的天使都承认这一点。
各节内容
第1节.“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表主永恒的神性本身,祂全能、全知,祂是圣言(256节)。“用七印封严了”表完全向天使和世人隐藏(257节)。
第2节.“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表主的神性真理从内流入天使和世人(258节)。“有谁配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呢”表谁有能力知道天上、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呢(259节)?
第3节.“在天上、地上、地下、没有人能” 表无论在高层天堂,还是在低层天堂,没有人能(260节)。“展开书卷” 表知道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261节)。“观看书卷”表一点也不能(262节)。
第4节.“因为找不到配展开、配阅读、配观看那书卷的,我就大哭”表内心的悲伤,因为若没有人能行,所有人都必灭亡(263节)。
第5节.“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不要哭”表安慰(264节)。“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表主在世时,已凭自己的能力通过将神性良善与祂人身中的神性真理结合而征服地狱,使一切恢复秩序(265, 266节)。“能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在此和前面所表相同(267节)。
第6节.“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众长老中间”表从至内层,并由此在天堂、圣言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268节)。“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表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269节)。“有七角”表主的全能(270节)。“七眼”表主的全知和神性智慧(271节)。“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的”表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有出于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272节)。
第7节.“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 表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祂的神性人身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凭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273节)。
第8节.“他既拿了书卷”表当主决定施行审判,由此将天上地上的一切事物恢复秩序时(274节)。“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表出于高层天堂的谦卑和对主的敬拜(275节)。“各拿着竖琴”表出于属灵的真理称谢主的神性人身(276节)。“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表出于属灵的良善称谢主的神性人身(277节)。“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那些出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敬拜主之人所具有的属信的思维,这种思维源自属仁的情感(278节)。
第9节.“他们唱新歌”表对主的称谢和颂赞,因为唯独祂是审判者、救赎主和救主,因而是天地之神(279节)。“说,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在此和前面所表相同(280节)。“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把我们赎回来,归于神”表凭与主的结合而从地狱解脱并得救(281节)。“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表那些在教会或具有某种宗教信仰,并且教义上处于真理,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都已被主救赎(282节)。
第10节.“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神”表他们通过主处在出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和出于神性良善的爱中(283节)。“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他们将进入主的国度,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284-285节)。
第11节.“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表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称谢和颂赞(286节)。“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处于真理和处于良善的所有人(287节)。
第12节.“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尊贵、荣耀的”表发自内心称谢主的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全知、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288节)。“祝福”表所有这一切都在主里面,并通过祂在那些天使里面(289节)。
第13节.“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一切被造之物,以及天地间的万有,都说”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称谢和颂赞(290节)。“但愿祝福、尊贵、荣耀、权能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世世无穷”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并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以及神性大能自永恒就在主里面,因而在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并通过祂而在那些身处天堂和教会的人里面(291节)。
第14节.“四活物就说,阿们”表出于圣言的神性确认(292节)。“二十四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世世代代的” 表所有在天堂者在主面前的谦卑,和谦卑所生的对主的崇拜,永生来自祂,并在祂里面(293节)。
诠 释
256.“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表主永恒的神性本身,祂全能、全知,祂是圣言;祂凭自己知道天上、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无论总体和细节。“坐宝座的”表示主的神性,祂的人身出于祂的神性,因为后面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第7节),而“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里外都写着字”表示圣言的细节和总体,其中“里”表示细节,“外”表示总体。“里外”还表示圣言属灵的内在意义和和属世的外在意义。“右手”表示祂自己的全能和全知,因为所论述的是对将要受审判的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审查,以及他们的分离。主作为圣言,凭自己知道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神性真理本身凭自己知道一切。不过,这是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揭开。主的永恒神性就是圣言,亦即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太初有道(即圣言),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翰福音1:1)
主的人身也就变成了道(即圣言):
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由此可知“坐宝座的右手里的书卷”和“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的羔羊”(启示录5:7)是什么意思。
由于主是圣言,圣言又是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总体上构成天堂和教会,具体地构成每位天使,以便天堂在主里面,教会也在祂里面,又因此处“书卷”表示圣言,所有人皆通过并照着书卷受审判,故经上常说“记在书卷上”、“按书卷受审判”、“从书卷上涂抹”等,这些话论述的是人的永生状态。如以下经文:
亘古常在者坐着行审判,书卷展开了。(但以理书7:10)
你本国的民,凡记录在书卷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我的骨并不向你隐藏,我所有的日子都记在你的书卷上,一无所缺。(诗篇139:15, 16)
摩西说,求你从你所写的书卷上涂抹我的名。耶和华说,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书卷上涂抹谁的名。(出埃及记32:32, 33)
愿他们从生命的书卷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的书卷。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若有人名字没有记在生命的书卷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5)
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书卷上的才得进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凡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书卷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书卷”表示圣言,诗篇:
我的事在书卷上已经记载了。(诗篇40:7)
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有一只手向我伸出来,手中有一书卷,前后都写着字。(以西结书2:9, 10)
以赛亚话语书。(路加福音3:4)
诗篇书卷。(路加福音20:42)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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