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对此,我补充一则记事。为免有人进入圣言的灵义,败坏属于灵义的纯正真理,主设立了守卫,这些守卫就是基路伯,也就是此处的“四活物”所指的。设立守卫的事实以如下方式呈现给我。我被恩准看到几个大钱袋,里面装着大量银子。钱袋是敞开的,似乎谁都可以拿里面的银子,甚至夺走它。不过,钱袋旁边坐着两位天使,他们是守卫。放钱袋的地方看似马厩里的马槽。隔壁房间有一些端庄的童女和一位贞洁的妻子,房间附近站着两个小孩子,我被告知,别把他们当作小孩子玩耍,而要视他们为智者。后来,一个妓女出现了,再后来出现了一匹躺着的死马。
看到这些景象,我得到指教,含有灵义的圣言字义就是通过它们来代表。装满银子的大钱袋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大量认知。钱袋敞开,却又有天使看管的事实,表示谁都能由此为自己获取这些认知,但务必小心,免得有人歪曲灵义,因为灵义包含赤裸的真理。放钱袋的马厩中的马槽表示适用于认知的属灵教导。马槽具有这种含义,主降生时所卧的马槽也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马槽吃草的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隔壁房间所看到的端庄童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贞洁的妻子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小孩子表示圣言中智慧的纯真。他们是出于第三层天的天使,都看似小孩子。妓女和死马表示如今许多人对真理的歪曲,对真理的全部理解由此丧失了。妓女表示歪曲,死马表示对真理没有任何理解。
主许我与许多死后的人交谈,他们以为自己将在天堂闪耀如星辰。因为如他们所说,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从中搜集许多经文,证实他们的信条,由此在世人面前被尊为饱学之士。因此,他们以为自己将成为米迦勒或拉斐尔。但是,他们当中许多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出于哪种爱研究圣言。结果发现,有的是出于自我之爱,以便他们在世人面前显得很伟大,并身为教会的大主教而受到崇拜;有的人是出于尘世之爱,为了获得财富。当检查这些人对圣言的认识时,发现他们对其中的纯正真理一无所知,只知道一些被歪曲的真理而已,这种真理本身是虚假;在灵界,这会刺激天使的鼻孔。他们被告知,这种认知是因为他们以自己和尘世为目的,或也可说,以他们的爱,而非主与天堂为目的。当他们的目的是自己和尘世时,他们在阅读圣言期间,心思专注于自己和尘世,因而总是出于自己的自我来思想,这自我在属于天堂的一切事上,都处在幽暗之中。在这种状态下,人无法从自己的光中退离,从而被提升进入天堂之光,也就不能从主经由天堂接收任何流注。
我还看见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当被发现没有真理时,他们被剥去衣服,露出下体。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因发臭而被扔了出去,但他们仍然骄傲自大、信心满满,觉得自己应得。而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为了真理和促进属灵生活的功用,并且不仅为他们自己,还为他们的邻舍而研究圣言的人则不同。我看见这些人被举升天堂,从而进入那里圣言所在之光,同时被提升到天使的智慧及其幸福,也就是永生中。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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