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对此,我补充一则记事。为免有人进入圣言的灵义,败坏属于灵义的纯正真理,主设立了守卫,这些守卫就是基路伯,也就是此处的“四活物”所指的。设立守卫的事实以如下方式呈现给我。我被恩准看到几个大钱袋,里面装着大量银子。钱袋是敞开的,似乎谁都可以拿里面的银子,甚至夺走它。不过,钱袋旁边坐着两位天使,他们是守卫。放钱袋的地方看似马厩里的马槽。隔壁房间有一些端庄的童女和一位贞洁的妻子,房间附近站着两个小孩子,我被告知,别把他们当作小孩子玩耍,而要视他们为智者。后来,一个妓女出现了,再后来出现了一匹躺着的死马。
看到这些景象,我得到指教,含有灵义的圣言字义就是通过它们来代表。装满银子的大钱袋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大量认知。钱袋敞开,却又有天使看管的事实,表示谁都能由此为自己获取这些认知,但务必小心,免得有人歪曲灵义,因为灵义包含赤裸的真理。放钱袋的马厩中的马槽表示适用于认知的属灵教导。马槽具有这种含义,主降生时所卧的马槽也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马槽吃草的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隔壁房间所看到的端庄童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贞洁的妻子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小孩子表示圣言中智慧的纯真。他们是出于第三层天的天使,都看似小孩子。妓女和死马表示如今许多人对真理的歪曲,对真理的全部理解由此丧失了。妓女表示歪曲,死马表示对真理没有任何理解。
主许我与许多死后的人交谈,他们以为自己将在天堂闪耀如星辰。因为如他们所说,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从中搜集许多经文,证实他们的信条,由此在世人面前被尊为饱学之士。因此,他们以为自己将成为米迦勒或拉斐尔。但是,他们当中许多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出于哪种爱研究圣言。结果发现,有的是出于自我之爱,以便他们在世人面前显得很伟大,并身为教会的大主教而受到崇拜;有的人是出于尘世之爱,为了获得财富。当检查这些人对圣言的认识时,发现他们对其中的纯正真理一无所知,只知道一些被歪曲的真理而已,这种真理本身是虚假;在灵界,这会刺激天使的鼻孔。他们被告知,这种认知是因为他们以自己和尘世为目的,或也可说,以他们的爱,而非主与天堂为目的。当他们的目的是自己和尘世时,他们在阅读圣言期间,心思专注于自己和尘世,因而总是出于自己的自我来思想,这自我在属于天堂的一切事上,都处在幽暗之中。在这种状态下,人无法从自己的光中退离,从而被提升进入天堂之光,也就不能从主经由天堂接收任何流注。
我还看见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当被发现没有真理时,他们被剥去衣服,露出下体。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因发臭而被扔了出去,但他们仍然骄傲自大、信心满满,觉得自己应得。而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为了真理和促进属灵生活的功用,并且不仅为他们自己,还为他们的邻舍而研究圣言的人则不同。我看见这些人被举升天堂,从而进入那里圣言所在之光,同时被提升到天使的智慧及其幸福,也就是永生中。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看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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