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对此,我补充一则记事。为免有人进入圣言的灵义,败坏属于灵义的纯正真理,主设立了守卫,这些守卫就是基路伯,也就是此处的“四活物”所指的。设立守卫的事实以如下方式呈现给我。我被恩准看到几个大钱袋,里面装着大量银子。钱袋是敞开的,似乎谁都可以拿里面的银子,甚至夺走它。不过,钱袋旁边坐着两位天使,他们是守卫。放钱袋的地方看似马厩里的马槽。隔壁房间有一些端庄的童女和一位贞洁的妻子,房间附近站着两个小孩子,我被告知,别把他们当作小孩子玩耍,而要视他们为智者。后来,一个妓女出现了,再后来出现了一匹躺着的死马。
看到这些景象,我得到指教,含有灵义的圣言字义就是通过它们来代表。装满银子的大钱袋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大量认知。钱袋敞开,却又有天使看管的事实,表示谁都能由此为自己获取这些认知,但务必小心,免得有人歪曲灵义,因为灵义包含赤裸的真理。放钱袋的马厩中的马槽表示适用于认知的属灵教导。马槽具有这种含义,主降生时所卧的马槽也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马槽吃草的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隔壁房间所看到的端庄童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贞洁的妻子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小孩子表示圣言中智慧的纯真。他们是出于第三层天的天使,都看似小孩子。妓女和死马表示如今许多人对真理的歪曲,对真理的全部理解由此丧失了。妓女表示歪曲,死马表示对真理没有任何理解。
主许我与许多死后的人交谈,他们以为自己将在天堂闪耀如星辰。因为如他们所说,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从中搜集许多经文,证实他们的信条,由此在世人面前被尊为饱学之士。因此,他们以为自己将成为米迦勒或拉斐尔。但是,他们当中许多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出于哪种爱研究圣言。结果发现,有的是出于自我之爱,以便他们在世人面前显得很伟大,并身为教会的大主教而受到崇拜;有的人是出于尘世之爱,为了获得财富。当检查这些人对圣言的认识时,发现他们对其中的纯正真理一无所知,只知道一些被歪曲的真理而已,这种真理本身是虚假;在灵界,这会刺激天使的鼻孔。他们被告知,这种认知是因为他们以自己和尘世为目的,或也可说,以他们的爱,而非主与天堂为目的。当他们的目的是自己和尘世时,他们在阅读圣言期间,心思专注于自己和尘世,因而总是出于自己的自我来思想,这自我在属于天堂的一切事上,都处在幽暗之中。在这种状态下,人无法从自己的光中退离,从而被提升进入天堂之光,也就不能从主经由天堂接收任何流注。
我还看见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当被发现没有真理时,他们被剥去衣服,露出下体。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因发臭而被扔了出去,但他们仍然骄傲自大、信心满满,觉得自己应得。而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为了真理和促进属灵生活的功用,并且不仅为他们自己,还为他们的邻舍而研究圣言的人则不同。我看见这些人被举升天堂,从而进入那里圣言所在之光,同时被提升到天使的智慧及其幸福,也就是永生中。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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