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5

25.“众目要看见祂

25.“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出于情感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都会承认祂。“目”在灵义上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因此,“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出于情感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都会承认祂,因为唯独他们理解并承认。其余的人的确看见了,也理解,却不承认。故所表示的是前者,就是那些承认的人,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包括刺祂的人”,他们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目或眼睛”表示理解(参看AR 48节)。


诠释启示录 #680

680.启11:14

680.启11:14.“第二样灾祸过去了;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表示对现在肯定即将来临的教会的最终荒废的哀悼。这从“灾祸”和“快到了”的含义清楚可知:“灾祸”是指对各种事物,尤其对诸如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的哀悼(对此,参看AE 531节)。由于“三”表示完整之物,所以“第三样灾祸”表示当有了完全的摧毁时,最后的哀悼。“三”表示完整之物,因而表示结束(可参看AE 435a, 506, 532节)。“快到了”表示肯定即将来临,并且即将实现;“快”表示肯定(可参看AE 7, 216节)。至于这快要到来的第三样灾祸涉及什么,这可从下文看出来,即:它涉及当不再有任何真理或良善时,教会的最终状态,以及那时恶人与善人,并善人与恶人分离的状态,最终最后的审判;这最后的审判通过一场完全的分离,然后将恶人投入地狱,将善人提入天堂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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