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表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一切敬拜都归于将行审判的主。如前所示,“活物”是指圣言;“荣耀、尊贵”当归于主时,表示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是祂的,来自祂;“感谢”表示敬拜的全部;“那坐在宝座上的”表主的审判,如前所述。因此很明显,“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一切敬拜都归于将行审判的主。在圣言中,“将荣耀、尊贵归给主”无非表示承认并告明: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而唯独祂是神,因为祂凭神性真理而享有荣耀,凭神性良善而享有尊贵。
在以下经文中,这一点由“荣耀、尊贵”来表示:
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诗篇96:5-6)
耶和华我的神啊,你为至大,你以荣耀尊贵为衣。(诗篇104:1)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祂所行的是荣耀和尊贵。(诗篇111:2-3)
你又将荣耀尊贵加在祂身上,使祂有洪福,直到永远。(诗篇. 21:5-6)
论到主,经上说:
大能者啊,愿你的大腿边佩剑,大有荣耀和尊贵;在你的荣耀中升起,乘驾真理之道。(诗篇45:3-4)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诗篇8:5)
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2)
这些经文论及主,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诗篇145:4-5, 12;启示录21:24, 26)。而且,在圣言中,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它就称为“荣耀”(629节);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它被称为“尊贵”。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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