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时候”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和一切敬拜都归于那即将审判的主。“活物”是指圣言,如前所示;“荣耀、尊贵”当归于主时,是指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是祂的,并来自祂;“感谢”表示敬拜的一切;“那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审判方面的主,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时候”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和一切敬拜都归于那即将审判的主。在圣言中,“将荣耀、尊贵归给主”只是指承认和称谢或宣认: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因而唯独祂是神,因为祂因神性真理而拥有荣耀,因神性良善而拥有尊贵。
在以下经文中,“荣耀、尊贵或尊荣”就表示这一点,诗篇:
耶和华造了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诗篇96:5-6)
又:
耶和华啊,神啊,你为至大,你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诗篇104:1)
又: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诗篇111:2-3)
又:
你又将荣耀和尊荣放在祂身上,永远祝福。(诗篇21:5-6)
这些话论及主。又: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大有荣耀和尊贵;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诗篇45:3-4)
又:
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诗篇8:5)
以赛亚书:
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2)
这些话论及主,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诗篇145:4-5, 12; 启示录21:24, 26)。此外,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神性真理时,这神性真理就被称为“荣耀”(AR 629节);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这神性良善就被称为“尊贵或尊荣”。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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