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45

245.启4:8.“

245.启4:8.“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示在其能力和保护方面的圣言。前面已经说明,“四活物”表示圣言;下面我们会看到,“翅膀”表示能力,以及保护。“六”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全部或所有,因为六是由“三”和“二”相乘得出的,而“三”表示在真理方面的全部或所有(AR 505节),“二”表示在良善方面的全部或所有(AR 762节)。“翅膀”表示能力,因为鸟用翅膀上腾;此外,对鸟来说,翅膀取代了人的膀臂,而“膀臂”表示能力。既然“翅膀”表示能力,每个活物都有六个翅膀,那么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每个活物的翅膀表示哪种能力,即:“狮子的翅膀”表示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争战的能力,这种能力属于来自主的圣言的神性真理。“牛犊的翅膀”表示影响心智的能力,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影响那些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的人。“人的六个翅膀”表示在感知神是什么,什么东西属于神,或说在感知神的性质和属于神的东西方面,变得智慧的能力,因为这是一个阅读圣言的人特有的标志;“鹰的翅膀”表示认识真理和良善,并由此为自己获得聪明的能力。
论到基路伯的翅膀,我们在以西结书中读到:
翅膀彼此亲吻,它们也遮体,翅膀以下有手的样式。(以西结书1:23-24; 3:13; 10:5, 21)
“彼此亲吻”表示联合一致地行动;“遮体”表示保护,以免属于圣言灵义的内在真理遭到侵犯;“翅膀以下的手”表示能力。论到“撒拉弗”,经上也说:
它们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以赛亚书6:2)
“撒拉弗”同样表示圣言,准确地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用来遮脸和脚的翅膀”同样表示保护;“用来飞翔的翅膀”表示能力,如前所述。“飞”表示感知和教导,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看顾或预见和提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明显看出来,诗篇: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载在风的翅膀上。(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翅膀”表示保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必用自己的翅膀遮盖你。(诗篇91:4)
又:
隐藏在神翅膀的荫下。(诗篇17:8)
又:
投靠在祂翅膀的荫下。(诗篇36:7; 57:1; 63:7)
以西结书:
我就向你展开了翅膀,遮盖了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8)
玛拉基书:
你们必因祂的翅膀得医治。(玛拉基书4:2)
申命记:
如鹰搅动巢窝,在雏鹰以上振翅,展翅接取它们,背在两翼之上。这样,耶和华独自引导他。(申命记32:11-12)
马太福音:
耶稣说,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马太福音23:37; 路加福音13:34)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