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45

245.“四活物周围

245.“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圣言的能力和守护。“四活物”表示圣言,如前所示;“翅膀”表示能力,以及守护,这一点可参看下文。“六”表示真理与良善上的全部,因为六是“三”乘“二”,而“三”表示真理上的全部(505节),“二”则表示良善上的全部(762节)。“翅膀”表示能力,因为鸟儿凭翅膀上腾,鸟的翅膀犹如人的膀臂,而“膀臂”就表示能力。由于“翅膀”表示能力,四活物又各有六个翅膀,故从前面的解释明显可知各活物的翅膀表示哪种能力了,也就是说,“狮子的翅膀”表示与地狱的邪恶并虚假争战的能力,这种能力属于来自主的圣言神性真理。“牛犊的翅膀”表示感染心灵的能力,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感染那些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的人。“人的六个翅膀”表示在神的本质及其属性上变得智慧的能力,因为这种能力正是阅读圣言之人的。“鹰的翅膀”表示认识真理与良善,并由此为自己获得聪明的能力。
论到基路伯的翅膀,我们在以西结书上读到:
翅膀彼此相对,还遮体,翅膀以下有手的样式。(以西结书1:23-24; 3:13; 10:5, 21)
“彼此相对”表示联合一致的行动;“遮体”表示守护,以免属于圣言灵义的内在真理遭到亵渎;“翅膀以下的手”表示能力。论到“撒拉弗”,经上还说:
它们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以赛亚书6:2)
“撒拉弗”同样表示圣言,严格来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同样表示守护;“两个翅膀飞翔”同样表示能力,和前面一样。 “飞翔”表示觉知和教导,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看顾和供应。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藉着风的翅膀快飞。(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我又看见另一位天使飞在空中,有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翅膀”表示守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必用自己的翅膀遮蔽你。(诗篇91:4)
求你将我隐藏在神翅膀的荫下。(诗篇17:8)
世人投靠在祂翅膀的荫下。(诗篇36:7; 57:1; 63:7)
我展翅掩覆你,遮盖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8)
你们必因祂的翅膀得医治。(玛拉基书4:2)
又如鹰搅动巢窝,在雏鹰以上两翅扇展,接取雏鹰,背在两翼之上。这样,耶和华独自引导他。(申命记32:11-12)
耶稣说,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马太福音23:37;路加福音13:34)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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