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5.“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圣言的能力和守护。“四活物”表示圣言,如前所示;“翅膀”表示能力,以及守护,这一点可参看下文。“六”表示真理与良善上的全部,因为六是“三”乘“二”,而“三”表示真理上的全部(505节),“二”则表示良善上的全部(762节)。“翅膀”表示能力,因为鸟儿凭翅膀上腾,鸟的翅膀犹如人的膀臂,而“膀臂”就表示能力。由于“翅膀”表示能力,四活物又各有六个翅膀,故从前面的解释明显可知各活物的翅膀表示哪种能力了,也就是说,“狮子的翅膀”表示与地狱的邪恶并虚假争战的能力,这种能力属于来自主的圣言神性真理。“牛犊的翅膀”表示感染心灵的能力,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感染那些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的人。“人的六个翅膀”表示在神的本质及其属性上变得智慧的能力,因为这种能力正是阅读圣言之人的。“鹰的翅膀”表示认识真理与良善,并由此为自己获得聪明的能力。
论到基路伯的翅膀,我们在以西结书上读到:
翅膀彼此相对,还遮体,翅膀以下有手的样式。(以西结书1:23-24; 3:13; 10:5, 21)
“彼此相对”表示联合一致的行动;“遮体”表示守护,以免属于圣言灵义的内在真理遭到亵渎;“翅膀以下的手”表示能力。论到“撒拉弗”,经上还说:
它们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以赛亚书6:2)
“撒拉弗”同样表示圣言,严格来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同样表示守护;“两个翅膀飞翔”同样表示能力,和前面一样。 “飞翔”表示觉知和教导,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看顾和供应。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藉着风的翅膀快飞。(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我又看见另一位天使飞在空中,有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翅膀”表示守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必用自己的翅膀遮蔽你。(诗篇91:4)
求你将我隐藏在神翅膀的荫下。(诗篇17:8)
世人投靠在祂翅膀的荫下。(诗篇36:7; 57:1; 63:7)
我展翅掩覆你,遮盖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8)
你们必因祂的翅膀得医治。(玛拉基书4:2)
又如鹰搅动巢窝,在雏鹰以上两翅扇展,接取雏鹰,背在两翼之上。这样,耶和华独自引导他。(申命记32:11-12)
耶稣说,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马太福音23:37;路加福音13:34)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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