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4.“第四个活物像飞鹰”表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知识和由此产生的理解。“鹰”表示各种事物,而“飞鹰”表示知识,认知即源自知识。因为它们在飞翔时既知道又看见;事实上,它们拥有一双锐利的双眼,使得它们看得清清楚楚,而“眼睛”表示认知,或理解力(48, 214节)。“飞翔”表示接受和教导,在指向主的至高意义上,则表示主的预见和供应。“鹰”在圣言中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等候耶和华的,必从新得力;他们必如鹰展翅上腾。(以赛亚书40:31)
“如鹰展翅上腾”是指被提升进入真理与良善的知识,由此进入聪明。
大鹰上腾,窥看食物,岂是借你的智慧、听你的吩咐吗?他的眼睛向远处看得分明。(约伯记39:26-27, 29)
认识、理解、看得分明的能力在此被描述为“大鹰”,这种能力并非出于人自己的聪明。
耶和华用美物使你口得以饱足,以致你如鹰返老还童。(诗篇103:5)
“用美物使你口得以饱足”是指由知识赐予认知,因此经上以鹰作比。
有一大鹰,翅膀大,翎毛长,来到黎巴嫩,将香柏树梢拧去,将它栽于种田里,就渐渐生长。又有一大鹰,这葡萄树向这鹰弯过根来。(以西结书17:1-8)
此处两只“大鹰”描述的是犹大教会和以色列教会对真理的认知,及其由此而来的聪明。但在反面意义上,“鹰”表示虚假的知识,认知因这知识而被败坏(如马太福音24:28;耶利米书4:13;哈巴谷书1:8, 9;等等)。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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