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3.?“第三个活物脸面像人”表圣言的神性真理的智慧。在圣言中,“人”表示智慧,因为人就是为了从主接受智慧,并成为天使而生。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变得智慧,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人”。真正属人的智慧在于知道有一位神,知道神的本质和属性;这正是圣言的神性真理所教导的。“人”表示智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必使人(vir)比纯金还少,使人(homo)比俄斐的金子更少。(以赛亚书13:12)
“人”(vir homo)是指聪明,“人”(homo)是指智慧。
地上的居民被焚烧,剩下的人稀少。(以赛亚书24:6)
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你们,我的羊,乃是人,我是你们的神。(以西结书34:31)
荒凉的城邑必被人群充满。(以西结书36:38)
我观看地,不料,地是空虚混沌;天也无光;我观看,不料,无人。(耶利米书4:23, 25)
他们献人为祭,亲吻牛犊。(何西阿书13:2)
他又量了圣城耶路撒冷的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启示录21:17)
此外还有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人”表示有智慧的人,抽象而言,表示智慧。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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