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42

242. “第二个活

242.?“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圣言的神性真理的情感。地上的走兽表示各种属世情感,因为它们的确是这类情感。其中“牛犊”表示求知欲或对认识的情感(affection of knowing),在灵界,这种情感以牛犊来代表。故在圣言中,它也由“牛犊”来表示,如何西阿书:
这样,我们就把嘴唇的牛犊献给耶和华。(何西阿书14:2)
“嘴唇的牛犊”是指出于真理情感的认罪。玛拉基书:
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因其翅膀得医治,你们必跳跃如肥犊。(玛拉基书4:2)
他们好比“肥犊”,是因为它们表示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与良善的情感而充满其知识的人。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使黎巴嫩的香柏树跳跃如牛犊。(诗篇29:6)
“黎巴嫩的香柏树”表示真理的知识,因此经上故说“耶和华的声音使它们跳跃如牛犊”。“耶和华的声音”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打动(它们)。
埃及人喜爱知识,所以他们制作牛犊作为其求知欲的象征。但后来,他们开始将牛犊当作神明来敬拜,于是在圣言中,它们也表示对认识虚假的情感(如耶利米书46:20, 21;诗篇68:30;以及其它地方)。因此,以色列民在旷野为自己所作的牛犊(出埃及记32章)、撒玛利亚人的牛犊(列王纪上12:28-32;何西阿书8:5; 10:5)所表相同。故在何西阿书,经上说:
他们用银子为自己铸造偶像,献人为祭,亲吻牛犊。(何西阿书13:2)
“用银子为自己铸造偶像”表示歪曲真理,“献人为祭”表示毁灭智慧,“亲吻牛犊”表示出于情感承认虚假。以赛亚书:
“牛犊必在那里吃草,在那里躺卧,并吃尽其中的树枝。(以赛亚书27:10)
耶利米书(34:18-20)中的“牛犊”所表相同。
一切神性敬拜皆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并由此出于对它们的认知。所以,在主要以祭祀为主的以色列人教会的敬拜中,祭物由各种动物构成,如羔羊、山羊、小山羊、绵羊、公山羊、牛犊、公牛。祭物也出自牛犊,因为牛犊表示对认识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也就是最初的属世情感。这就是“献牛犊为祭”所表示的(出埃及记29:11, 12;利未记4:3, 13等;9:2; 16:3; 23:18;民数记8:8 等; 15:24; 28:19, 20; 士师记6:25-29;撒母耳记上1:25; 16:2;列王纪上18:23-26, 33)。第二个活物像牛犊,因它所表示的圣言神性真理而感染、教导、充满心灵。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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