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39

239. “宝座中间

239.?“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表主的圣言从初至终,及其守护。“四个活物”表示圣言,我知道这一定让人感到奇怪。然而,从下文可以看出,这的确是它们的含义。这些“活物”和以西结书所提到的“基路伯”是一样的,它们在以西结书第1章也被称作“活物”,而在第10章却被称为“基路伯”,并且如此处那样被称为狮子、牛犊、人和鹰。在希伯来语,它们被称为“chajoth”,这个词的确表示活物,不过是从“chaja”衍生来的,“chaja”是指生命,亚当之妻也因此被称为“chaja”(夏娃)(创世记3:20)。在以西结书,单数的“活物”也被称为(chaja),所以这些活物也可称作“生命之物”。以活物来描述圣言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因为主自己在圣言多处被称为“狮子”,经常被称作“羔羊”,那些通过主处于仁爱之人则被称作“绵羊”;在下文,对圣言的理解被称为“马”。这些“活物”或“基路伯”表示圣言,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即:它们被看到在“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在宝座中间的是主,主就是圣言,所以它们不可能在别处被看到。它们也在宝座周围,这是因为它们在天使天堂,圣言也在天堂。
“基路伯”表示圣言及其守护,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7节)一书已作说明,其中有以下这些话:圣言的字义对隐藏其中的纯正真理来说,可充当守卫;守护就在于此:字义能被四处转动,也就是说,能照着各人的领悟而被解释,而其内在不会受到伤害或侵犯。因为不同的人对字义的不同理解不会造成伤害;但当内在的神性真理被败坏时,就会造成伤害,因为圣言会因此遭到侵犯。为防止这一点,字义起到守护的作用,对那些处于源自宗教信仰的虚假,然而尚未确认它们之人而言,起到守护作用,因为圣言不会通过这些人而受到侵犯。 这种守护由“基路伯”来表示,并且在圣言中也由它们来描述。亚当及其妻被赶出伊甸园之后,入口处所安设的基路伯就表示这种守护。对此,我们读到:
当耶和华神把那人赶出去后,祂便从东到伊甸园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的剑的火焰,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3-24)
“基路伯”表示一种守护;“生命树的道路”表示准许进到主那里,这种准许通过圣言被赐予人;“四面转动的剑的火焰”表示神性真理的终层,这终层犹如圣言的字义,可以四面转动。
会幕中约柜上面施恩座两头上由金子锤出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8-21)所表相同。由于这种守护由“基路伯”来表示,所以:
耶和华从二基路伯中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 30:6;民数记7:89)
会幕的帘子和幔子上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6:31)并非表示别的,因为会幕的帘子和幔子代表天堂和教会的终层,因而也代表圣言的终层。耶路撒冷殿中间的基路伯(列王纪上6:23-28),那殿的墙和门上所雕刻的基路伯(列王纪上6:29, 32, 35),以及新殿中的基路伯(以西结书41:18-20)也并非表示别的。
由于“基路伯”表示一种守护,免得主、天堂和诸如从内存在于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被直接靠近,而是间接通过终层被靠近,所以经上论到推罗王说:
你无所不备,智慧充足,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园中,佩戴各样宝石;你是那遮掩的基路伯;遮掩的基路伯啊,我必将你从火石中除灭。(以西结书28:12-14,16)
“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因此“推罗王”表示这些认知所出和所在的圣言。显然,“推罗王”在此表示圣言的终层,也就是其字义,“基路伯”表示一种守护,因为经上说“你无所不备,佩戴各样宝石”、“你是那遮掩的基路伯”;此处所提到的“宝石”表示圣言字义的真理(231节)。
由于“基路伯”表示作为守护的神性真理的终层,故经上在诗篇中说:
以色列的牧者,坐在二基路伯上的啊,求你发出光来。(诗篇80:1)
耶和华坐在基路伯上。(诗篇99:1)
耶和华使天下垂,亲自降临,骑着基路伯。(诗篇18:9-10)
“骑着基路伯”、“坐在基路伯上”和“乘坐基路伯”表示在圣言的终层意义上。圣言的神性真理及其性质在以西结书(1, 9, 10章)以基路伯来描述,但没有人知道描述它们的各个细节表示什么,除非灵义向他打开,因此我会根据透露给我的灵义,概述性地解释以西结书第一章所记载有关四活物或基路伯的事物的含义,这些事物如下:
描述了圣言的神性外在气场。(以西结书1:4)
它由一个人来代表。(以西结书1:5)
圣言与属灵、属天之物的结合。(以西结书1:6)
圣言的属世层及其性质。(以西结书1:7)
圣言的属灵、属天之义与属世之义的结合及其性质。(以西结书1:8-9)
良善与真理的神性之爱,无论属天、属灵还是其中属世的,也无论是联合的还是分别的。(以西结书1:10-11)
它们关注一个目的。(以西结书1:12)
出于主之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圣言的气场,圣言凭该气场而存活。(以西结书1:13-14)
在圣言中并来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以西结书1:15-21)
在圣言之上和之中的主之神性。(以西结书1:22-23)
出于圣言的主之神性。(以西结书1:24-25)
主在诸天堂之上。(以西结书1:26)
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是主的。(以西结书1:27-28)
这些是概述。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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