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8.“宝座前有一个好像水晶的玻璃海”表由凭圣言的字义处于一般真理的基督徒所组成的新天堂。灵界也有大气、各种水,和我们这个世界一样;最高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大气好比以太;中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大气好比空气;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大气好比水汽;这最后一种在天堂边界看似大海,凭圣言的字义处于一般真理的人就住在那里。“水”表示真理(参看50节);因此“海”作为众水终止、汇集之处,就表示神性真理的边界。由于“坐宝座的”表示主(230节),“七灯”,也就是“宝座前神的七灵”表示将通过主处于神性真理的新教会(237节),故很明显,“宝座前的玻璃海”表示那些在边界之人当中的教会。
我还被恩准观看位于天堂边界的大海,与其中的人交谈,因而凭亲身经历知道这个问题的真相。在我看来,他们似乎在海里,但他们说他们不在海里,而是在大气中;我由此看出,那海是从主所发出的神性在其边界的表象。灵界有海,这一点从约翰曾多次看到它们明显可知(如此处,以及启示录5:13; 7:1-3; 8:8, 9; 10:2, 8; 12:12; 13:1; 14:7; 15:2; 16:3; 18:17, 19, 21; 20:13)。经上因从主所发出的神性真理的透明性而称之为“好像水晶的玻璃海”。
由于神性真理的边界在灵界引发大海的表象,故在圣言其它地方,“海”具有同样的含义,如以下经文:
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一半往东海流,一半往西海流。(撒迦利亚书14:8)
“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是指教会的神性真理从主而来,因此“海”是指神性真理所终止之处:
耶和华啊,你的道在海中,你的大路在多水中。(诗篇77:19)
耶和华如此说,在沧海中开道,在多水中开大路。(以赛亚书43:16)
耶和华把地建立在海上,安定在大水之上。(诗篇24:2)
耶和华将地立在根基上,使地永不动摇。你用深水(或海)遮盖地面,犹如衣裳。(诗篇104:5, 6)
“建立在海上的地”是指教会,它由“地”来表示,建立在一般真理之上,因为这些真理是教会的基础和根基。
我必使巴比伦的海枯竭,使她的泉源干涸;祂必使大海涨起,漫过巴比伦,她被许多海浪遮盖。(耶利米书51:36, 42)
“使巴比伦的海枯竭,使她的泉源干涸”表示从初到终毁灭其教会的一切真理。
他们跟随祂而行,众子必从海上恭敬而来。(何西阿书11:10)
“从海上而来的众子”是指那些处于一般或终层真理的人。
那在天上建造楼阁, 召唤海水,把它们浇在地面上的耶和华。(阿摩司书9:6)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祂聚集海水如垒,收藏深洋在库房。(诗篇33:6, 7)
我一斥责,海就干了,我使江河变为旷野。(以赛亚书50:2等)
由于“海”表示那些在天堂边界者所具有的神性真理,故靠海的“推罗和西顿”表示教会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海岛”则表示那些离神性敬拜更为遥远之人(34节)。所以,在希伯来语中,“海”被称为“西方”,也就是傍晚阳光退去之处,或真理转向模糊之处。“海”也表示脱离属灵层的人之属世层,因而表示地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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