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座位,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为预备最后审判而对天堂中一切事物的安排。凡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也不知道教会的纯正真理的人,会以为当最后审判将要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会有其他审判者坐在宝座上。而凡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也知道教会的纯正真理的人,都知道到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而且主也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审判每个人,主只是审核,以便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审判。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翰福音 5:22, 27)
但在另一处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这两处经文并不矛盾,只要知道“人子”是指主的圣言(参看44节);因此,审判的是圣言,主只是审核。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教会的所有人,抽象而言,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251, 349, 369, 808节);十二使徒所表相同(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全部,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十二个宝座”和“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全部。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及“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问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795.由于前文论述了信从仁存在,所以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前面已经说明,仁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情感产生思维一样,同样像火发出光一样;因此,说信产生仁或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是一种完全违反秩序的颠倒的说法。但要知道,在仁(仁本质上是对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真理的情感)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形成它自己之前,它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感知;事实上,那时,它以某种形式或形象、表象来呈现自己,它凭这种形式或形象、表象出现在内在视觉面前,因为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仁实际上是在先的,而信是在后的,正如良善实际上是在先的,真理是在后的,或产生之物本质上先于产物,或存在先于显现,因为仁来自主,也首先在属灵心智中形成。但由于仁在成为信之前,不向人显现,所以可以说,信在成为形式上的仁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因此,论到仁与信在人身上的存在,可以说它们两者同时存在。尽管仁产生信,但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就人的感知而言,无论在层级上还是在品质上,若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它们永远不可能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主与人的结合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则与人同在;但它们是尚未活过来的真理。然而,人因以真理接受良善,故将主接到自己里面,并活过来。他在从圣言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内接受,因为如此他就是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避开并厌恶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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