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3

23.“阿们”表出于

23.“阿们”表出于真理,因而出于祂自己的神性确认。“阿们”表示真理,因为主是真理本身,故祂常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如马太福音 5:18, 26; 6:16; 10:23, 42; 17:20; 18:13, 18; 25:12; 28:20; 约翰福音3:11; 5:19, 24, 25; 6:26, 32, 47, 53; 8:34, 51, 58; 10:7; 13:16, 20, 21; 21:18, 25);还有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
这些事是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说的。(启示录3:14)
这是主。主是真理本身,这是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6; 17:19)。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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