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4
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有一扇门开着;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说,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
2.立刻,我在灵里;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
3.那坐着的,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
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头上戴着金冠冕。
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
6.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
7.第一个活物像狮子;第二个活物像牛犊;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活物像飞鹰。
8.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里面都满了眼睛;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
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那坐在宝座上,活到时代的时代者的时候,
10.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说,
11.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
灵 义
整章内容
本章论述了为了基于并照着圣言施行审判,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安排和准备;然后论述了对主是唯一的审判者的承认。
各节内容
启4: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有一扇门开着”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照着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发生,主按次序对众天堂的安排的显现(225节)。“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说,你上到这里来”表示神性流注和由此产生的心智的提升,以及随后明显的感知(226节)。“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表示对最后审判之前到来的事,以及最后审判本身和最后审判之后到来的事的启示(227节)。
启4:2.“立刻,我在灵里”表示他被允许进入一种属灵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存在于天堂中的事物清晰可见(228节)。“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表示在一种代表形式中的审判(229节)。“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主(230节)。
启4:3.“那坐着的,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表示主在终端中的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表象(231节)。“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表示它们在主周围的表象(232节)。
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为了审判,按次序对天上的一切的安排(233节)。“身穿白衣”表示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234节)。“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属于源于爱的智慧的事物(235节)。
启4: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来自主的光照、感知和教导(236节)。“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来自基督徒当中的新天堂,或由此产生的天上和地上的新教会,是主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建立的(237-238节)。
启4:6.“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表示由那些处于圣言字义的总体真理的基督徒形成的新天堂。“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表示主的圣言,从初始到终端,以及它的保护(239节)。“前后都满了眼睛”表示其中的神性智慧(240节)。
启4:7.“第一个活物像狮子”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241节)。“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在情感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242节)。“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表示在智慧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243节)。“第四个活物像飞鹰”表示在知识或认知和由此产生的理解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244节)。
启4:8.“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示在其能力和保护方面的圣言(245节)。“里面都满了眼睛”表示在源于其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的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中的神性智慧(246节)。“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主神全能者”表示圣言不断教导主,教导唯独祂是神,因而唯独祂要受到敬拜(247节)。“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主(248节)。
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时候”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和一切敬拜都归于那即将审判的主(249节)。“活到时代的时代者”表示唯独主是生命,永生唯独来自祂(250节)。
启4:10.“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表示天上所有的人在主面前的谦卑(251节)。“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表示承认他们的智慧唯独来自祂(252节)。
启4:11.“说,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表示对主因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所以凭功德和公义而拥有王国的称谢或宣认(253节)。“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是出于主的神性之爱通过祂的神性智慧,或出于祂的神性良善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而被造和形成的,人们也以同样的方式被改造和重生。
诠 释
225.启4: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有一扇门开着”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照着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发生,主按次序对众天堂的安排的显现。“一扇开着的门”当论及天堂时,表示准许进入,如前所述(AR 176节);在此也表示显现,因为约翰说:“我观看,见。”由于那时本章所提到的事物被看到,这些事物涉及为了照着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即将发生的最后审判,主按次序对众天堂的安排,所以“我观看,见天上有一扇门开着”表示关于这些事物的显现。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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