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2.“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正如主与父为一,就是天堂一般。主与父为一,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别处已经充分说明。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因为适合天使的任何事物,而是因为主的神性;因此,这些话,即“就如我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表示正如祂与父为一,就是天堂一般;“宝座”是指天堂(14, 221节)。“就如我得了胜”表通过被允许加在其人身上的试探,和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应验圣言的全部,主战胜了地狱,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人身与其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合一。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提到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8-11, 12-14, 29-36节),以及前文(67节)。
主之所以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是因为主与父,就是其在自己里面的神性合一,是为了人能与主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结合。人不能直接与父的神性结合,只能通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属世的神性,间接结合。所以主说: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与人结合,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属于主,因而就是主,绝不属于人,因而不是人。诚然,人感觉它是自己的,其实并不是他的,因为真理并非与他合一,而是附着于他。父的神性却不同,这神性不是附着于主的人身,而与主的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人若能理解这些话,就能理解以下主的话:
凡在我里面的,我也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7, 19, 21, 23)
384.“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这从“能力”、“杀害”、“第四部分”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能力”是指影响,因为能够表示影响;“杀害”或“杀死”是指剥夺良善和真理(对此,参看AE 366节);“第四部分”是指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对此,参看AE 29, 304节)。由于教会凭那里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为一个教会,还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都必须来自圣言,所以同时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由此可见,“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表示给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些也由“死亡和地狱”来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剥夺了自己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良善的一切感知和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那些由于生活的邪恶而处于教义的虚假之人身上看得很清楚。这些人虽读圣言,却要么看不到其中的真理,要么通过把这些真理应用于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和自己的爱之邪恶而歪曲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看到其中的真理,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看到虚假;事实上,字义适合小孩子、少年人和简单人的理解,因此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但只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才看到的真理仍隐藏在这字义中,那些处于邪恶的人不想看到它们,而是通过曲解将一切事物都应用于他们自己的爱之邪恶和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这从教会中如此多的异端,尤其从极其恶毒的巴比伦异端,以及犹太异端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四部分”之所以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是因为数字“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此,“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圣言经常提到“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译注:a third part,a fourth part,经上译为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那些不知道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的人可能会以为“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是指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是指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或以为它们表示某个部分或某种事物;而事实上,“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表示一切真理,“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由于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所以“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在此表示对这些的剥夺,因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三”、因而“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论及真理,这一点在下文会看到,那里提到了这个数字。但“四”、因而“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论及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它们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当那里的天使谈到良善与真理或爱与信的结合,并且他们的言语指向数字时,数字四就显示出来,有时数字二,或八、十六也显示出来,因为这些数字具有类似含义;相乘或相除得出的数字与乘出或除出它们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5291, 5335, 5708, 7973节)。天使的言语也落入数字,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63节)一书。“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一点起源于天上的四个方位,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其中的两个方位上,即住在东方和西方,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住在另两个方位上,即住在南方和北方(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节)。因此,“四个方位”或“四风”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四”表示它们的结合。“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一切,是因为此处“四分之一”构成一切或全部,“四分之一”表示结合;因此,“杀害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或全部,因而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哪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它们就不在哪里,因为良善不能没有真理而被赐下,真理也不能没有良善而被赐下;它们本质上为一,因为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这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27节)所说的,以及那里所引用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章节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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