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8.“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表凡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的人(218节)。“听我声音”是指相信圣言,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就是“耶和华的声音”(37, 50节);“开门”是指照圣言生活,因为若只是听见声音,却不照之生活,门是不会打开,使得主被接受的,因为主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我要将自己显现给他,并且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人当通过避恶如罪并行善而貌似凭自己打开门,这在《新耶路撒冷的生活教义》一书有所说明;这一事实也可从主在此处的话,即“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以及主在路加福音(12:36)的话明显看出来。
892.“以及凡受他名之印记的”表示照着前面的描述对它品质的接受和承认。这从“受印记”和“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受印记”是指接受和承认(AE 838, 886节);“名”是指任何人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148, 676, 696a, 815c, 841节),因而在此是指照着前面(启示录13章)对这兽的描述;这些事物构成他们在灵界的名字,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获得一个名字,那里的每个人的名字都用一个属灵语言的词语来表达;这个词语以属世的语言的确可以发音,但仍无法理解,因为它包括许多无法以属世思维的观念来理解,从而无法以这个世界上的话语来表达的东西。这清楚表明,“兽名之印记”表示对这种宗教说服或宗教的承认,即承认前面所描述的它的一切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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