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8.“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表凡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的人(218节)。“听我声音”是指相信圣言,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就是“耶和华的声音”(37, 50节);“开门”是指照圣言生活,因为若只是听见声音,却不照之生活,门是不会打开,使得主被接受的,因为主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我要将自己显现给他,并且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人当通过避恶如罪并行善而貌似凭自己打开门,这在《新耶路撒冷的生活教义》一书有所说明;这一事实也可从主在此处的话,即“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以及主在路加福音(12:36)的话明显看出来。
11.“凡他所看见的”表示他们的理解力被光照。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150, 2325, 2807,3764, 3863, 3869, 4403–4421, 10705节);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凭光照来理解,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和天堂的事物,这些事物只能凭光照被理解和感知;事实上,被称为属灵事物的教会和天堂的事物不进入人的理解力,除非凭借天堂之光,天堂之光光照理解力。这就是为何除了被光照的人外,包含教会和天堂事物的圣言不能被理解;只有那些处于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因而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被光照。这良善是属灵良善,而进行光照的天堂之光与这良善同在,并来自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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