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18

218.“若有人听见

218.“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表示相信圣言圣言并照之生活的人。“听见祂的声音”是指相信圣言,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就是“耶和华的声音”(AR 37, 50节);“开门”是指照圣言生活,因为只是听见声音,门不会打开,主也不会被接受,只有照之生活,门才会打开,主才会被接受;事实上,主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我要将自己向他显现,并且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4)

人应当通过避恶如罪并行善貌似凭自己打开门,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已经说明;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在此处的话,即“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以及祂在路加福音(12:36)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4

Life64.所有宗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