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3.“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免得属天之爱的良善遭到亵渎和玷污。没有人能知道“赤身的羞耻”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两性生殖器官,也就是所谓的生殖器,对应于属天之爱。人及其所有部位与天堂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事实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87-102节)一书;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可参看也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5050-5062节)一书。由于这些部位对应于属天之爱,也就是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爱,而人从父母生在与此爱相对立的爱中,所以很明显,人若不从主为自己获取“火炼的金子”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和“白衣”所表示的智慧之真理,就会显现在对立的爱,也就是亵渎中。
在以下经文中,“露出赤体”和“揭开羞耻”即是此义:
那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坐在地上;掀起长裙,露出大腿,趟过江河;你的赤体必被露出,你的羞耻必被看见。(以赛亚书47:1-3)、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都因她多有淫行。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脸上,使列族看见你的赤体,使列国观看你的羞耻。(那鸿书 3:1, 4-5)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免得我使她赤体。(何西阿书2:2-3)
我从你旁边经过,遮盖你的赤体,用水洗你,给你穿衣;但是你行邪淫;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的日子;所以,你已露出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6等)
耶路撒冷大大犯罪,因此所有人都讥讽她,因为他们见到她的裸体。(耶利米哀歌1:8)
这些事都是指着“耶路撒冷”说,“耶路撒冷”表教会,“行邪淫”表玷污、歪曲圣言(134节)。
给同伴酒喝,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也喝吧,显出是未受割礼的。(哈巴谷书2:15-16)
人若知道“赤身”(nakedness或译赤体,裸体,下体)是什么意思,就能明白以下经文是什么意思:
挪亚喝了酒,喝醉了,在帐棚中间赤着身子。含看见他赤身就取笑,而闪和雅弗则背着脸遮盖父亲的赤身,免得看见。(创世记9:21-23)
也就明白经上为何规定:
亚伦和他儿子上祭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下体来。(出埃及记20:26)
还有:
要给他们作细麻布裤子,遮盖裸体,他们挨近祭坛的时候要穿上,免得担罪而死。(出埃及记28:42-43)
在这些经文中,“赤身”(或赤体,裸体,下体)表人与生俱来的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因与属天之爱的良善相对立,故本身是亵渎的,若不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就无法被除去。“细麻布”也表真理(671节)。
“赤身”还表示纯真,同样表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纯真:
男人和他妻子都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25)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
这是我所拣选的禁食;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给他遮身。(以赛亚书58:6-7)
将自己的食物给了饥饿的人,将衣服给赤身裸体的人遮身。(以西结书18:7)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马太福音25:35-36)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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