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3.“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免得属天之爱的良善被亵渎和玷污。没有人能知道“赤身的羞耻”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也被称为生殖器的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人及其所有部位都与天堂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87-102节);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可参看也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5050-5062节)。由于这些部位对应于属天之爱,也就是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爱,而人从父母生在与这爱相对立的爱中,所以很明显,人若不从主那里为自己获得“火炼的金子”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和“白衣”所表示的智慧之真理,就会出现在对立的爱中,这爱本身是亵渎的。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露体”和“露出羞耻”就表示这一点,启示录:
那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以赛亚书:
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坐在地上;揭去帕子,露现大腿,趟过江河;你的裸体必被露出,你的羞辱必被看见。(以赛亚书47:1-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都因她多有淫行;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脸上,使列族看见你的赤体,使列国观看你的羞耻。(那鸿书3:1, 4-5)
何西阿书: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争辩,免得我使她赤体。(何西阿书2:2-3)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遮盖你的赤体,洗你,给你穿衣;你却行淫;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的时候;因此,你已露出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6等)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大大犯罪;因此,所有人都说她的坏话,因为他们见到她的裸体。(耶利米哀歌1:8)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AR 134节)。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哈巴谷书2:15-16)
人若知道“赤身”(nakedness,或译裸露、赤体,裸体等)表示什么,就能理解以下经文表示什么,创世记:
挪亚喝了酒,喝醉了,就在帐棚中间裸露着,含看见他赤身就嘲笑,而闪和雅弗却遮盖父亲的赤身,背着脸,免得看见。(创世记9:21-23)
也能理解经上为何规定:
亚伦和他儿子上坛不可用台阶,免得他们的裸体露出来。(出埃及记20:26)
还有:
要给他们作细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皮肉,他们就近坛的时候,它们要在他们身上,否则他们就要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43)
在这些经文中,“赤身或裸体”表示人生在其中的邪恶,这些邪恶因与属天之爱的良善对立,所以本身是亵渎的;除非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否则它们无法被移除;“细麻布”也表示真理(AR 671节)。
“赤身”也表示纯真,同样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示纯真:
男人和他妻子都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25)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以赛亚书:
这是我所拣选的禁食;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给他遮身。(以赛亚书58:6-7)
以西结书:
让他将食物给饥饿的人,用衣服遮盖赤身的人。(以西结书18:7)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马太福音25:35-36)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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