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13

213.“叫你赤身的

213.“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免得属天之爱的良善被亵渎和玷污。没有人能知道“赤身的羞耻”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也被称为生殖器的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人及其所有部位都与天堂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87-102节);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可参看也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5050-5062节)。由于这些部位对应于属天之爱,也就是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爱,而人从父母生在与这爱相对立的爱中,所以很明显,人若不从主那里为自己获得“火炼的金子”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和“白衣”所表示的智慧之真理,就会出现在对立的爱中,这爱本身是亵渎的。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露体”和“露出羞耻”就表示这一点,启示录:
那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以赛亚书:
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坐在地上;揭去帕子,露现大腿,趟过江河;你的裸体必被露出,你的羞辱必被看见。(以赛亚书47:1-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都因她多有淫行;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脸上,使列族看见你的赤体,使列国观看你的羞耻。(那鸿书3:1, 4-5)
何西阿书: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争辩,免得我使她赤体。(何西阿书2:2-3)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遮盖你的赤体,洗你,给你穿衣;你却行淫;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的时候;因此,你已露出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6等)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大大犯罪;因此,所有人都说她的坏话,因为他们见到她的裸体。(耶利米哀歌1:8)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AR 134节)。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哈巴谷书2:15-16)
人若知道“赤身”(nakedness,或译裸露、赤体,裸体等)表示什么,就能理解以下经文表示什么,创世记:
挪亚喝了酒,喝醉了,就在帐棚中间裸露着,含看见他赤身就嘲笑,而闪和雅弗却遮盖父亲的赤身,背着脸,免得看见。(创世记9:21-23)
也能理解经上为何规定:
亚伦和他儿子上坛不可用台阶,免得他们的裸体露出来。(出埃及记20:26)
还有:
要给他们作细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皮肉,他们就近坛的时候,它们要在他们身上,否则他们就要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43)
在这些经文中,“赤身或裸体”表示人生在其中的邪恶,这些邪恶因与属天之爱的良善对立,所以本身是亵渎的;除非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否则它们无法被移除;“细麻布”也表示真理(AR 671节)。
“赤身”也表示纯真,同样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示纯真:
男人和他妻子都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25)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以赛亚书:
这是我所拣选的禁食;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给他遮身。(以赛亚书58:6-7)
以西结书:
让他将食物给饥饿的人,用衣服遮盖赤身的人。(以西结书18:7)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马太福音25:35-36)

真实的基督教 #464

464.⑴《奥斯堡信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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