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0.“瞎眼、赤身”表示他们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也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圣言中,“瞎眼的”是指那些或因教会缺乏真理,或因无知,或因不理解真理而没有真理的人;“赤身的”是指那些因此没有良善的人;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在以下经文中,“瞎子或瞎眼的”不是指其他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4-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不知道明白。(以赛亚书56:10-11)
约翰福音:
主使他们眼瞎、心硬,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40)
又: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瞎了眼。(约翰福音9:39-41)
马太福音:
瞎眼、愚蠢、愚昧的领路人。(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又:
瞎眼的,却作了瞎子的领路人。(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
由于“瞎子”和“瞎眼”的这种含义,献瞎眼的为祭是禁止的(利未记21:18; 申命记15:21);他们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使瞎子走差路的人受到咒诅(申命记27:18)。至于“赤裸”和“赤身”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213节)。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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