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08

208.“却不知道你

208.“却不知道你是那可怜”表他们关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所知、所思的一切根本就没有连贯性,如同未粘合的墙。“可怜”(wretched)在此表示没有连贯性,因而“可怜人”就表示那些关于教会事物的思维没有连贯性的人。这是因为此处所论述的是时而否认神、天堂、永生和圣言的神圣,时而又承认的人。所以,他们用一只手建造,用另一只手拆毁,好比人建造房子,随后又将房子推倒,或如人穿上华衣,随后又将它们撕裂,房子也就成了一堆废料,衣服成了一堆碎布。这就是他们对于教会和天堂所思想的一切,而他们却不知道这一点。在以下经文中,“可怜”(wretched或译“祸患”、“灾害”、“邪恶”等)也表示这些事物:
你的智慧你的知识使你偏邪,并且你心里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因此,祸患要临到你身。(以赛亚书47:10-11)
灾害加上灾害,王要悲哀,君要披惊惶为衣。(以西结书7:26-27)
“要悲哀的王”和“要披惊惶为衣的君”是指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
他们的口中没有诚实,他们中间满有邪恶。(诗篇5:9)
这也是(耶利米书49:3;以西结书13:10, 11;何西阿书2:6)中“未粘合的墙”的含义。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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