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06

206.启3:17.

206.启3:17.“因为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表示他们以为自己拥有大量属于教会和天堂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富足,已经发了财”在此只表示完全知道并理解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被称为属灵和神学的,因为它们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属灵的财富和富足不是指别的东西。那些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通过圣言相信的人,也认为他们知道并理解一切。原因在于,他们的属灵心智是关闭的,只有属世心智是打开的;而没有属灵之光,属世心智看不到别的。在圣言中,“财富”和“富足”表示属灵的财富和富足,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得了财富,得了金银收入你的宝库;你靠你丰富的智慧增加你的财富。(以西结书28:4-5)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诗篇:
推罗的女子必给你带来礼物;王女啊,富足的人必求你的脸面。(诗篇45:12)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使推罗穷乏;祂必将她的财富丢到海里。(撒迦利亚书9:4)
以西结书:
推罗啊,他们必掳去你的财富。(以西结书26:12)
以赛亚书:
亚述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因此,我抢夺列民的财宝,我的手找到列民的财富。(以赛亚书10:13-14)
“亚述”表示理性;在此它败坏了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此处他所要抢夺的“列民的财宝和财富”。以赛亚书:
我要将暗中的宝物和隐密处隐藏的财富赐给你。(以赛亚书45:3)
诗篇:
敬畏耶和华的,这人有福了;他家中有财富,有钱财,他的公义存到永远。(诗篇112:1, 3)
路加福音:
神叫饥饿的得饱美物,叫富足的空手而去。(路加福音1:53)
又:
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已经获得了你们的喜乐;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路加福音6:24-25)
“富足的”在此是指那些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因为他们拥有圣言,他们是犹太人。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路加福音16:19)也是指他们;其它地方的“富人或财主”和“财富”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30:6; 耶利米书17:11; 弥迦书4:13; 6:12; 撒迦利亚书14:14; 马太福音12:35; 13:44; 路加福音12:21)。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