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02

202.“你也不冷也

202.“你也不冷也不热”表示像这样的人有时否认圣言是神性和神圣的,有时又承认。有时否认圣言的神圣,有时又承认,就是“也不冷也不热”,因为他们既反对圣言,又支持圣言。关于神,他们也是这样,有时否认祂,有时又承认祂;对待教会的一切同样如此。因此,他们有时与地狱里的人同在,有时又与天堂里的人同在。他们可以说在这两者之间上下飞行,他们飞到哪里,就把脸转向哪里。那些确认相信神、天堂和地狱,以及永生的存在,后来又从中退出的人,就变成这样。当最初的确认返回时,他们就承认;但当它不返回时,他们就否认。他们退后是因为,他们后来只思想自己和世界,不断追求卓越,胜过他人,由此沉浸于他们的自我;就这样,地狱把他们吞没了。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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