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0.“神工之初始”表圣言。圣言是“神工之初始”,这一事实在教会尚不为人知,因为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14)
人若明白这些话的内义,同时对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的内容,加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的部分内容,就会明白以前这个世界上的圣言(如11节所提及的)和现存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本身,就是“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所指的。但不是指记录圣言的言语和文字,而是指它的本质和生命,这本质和生命就来自其言语和文字的至内在。圣言通过这种生命活跃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之人的意愿情感,通过这生命之光启示其认知的思维;故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圣言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这生命之所以构成圣言,是因为圣言出于主,涉及主,因而就是主。一切思维、言语、著述都从所思、所言、所著之人那里得其本质和生命;此人及其品质就在其中;但唯独主在圣言里面。然而,只有处于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在阅读圣言时,才能感受并觉察到圣言里面的神性生命,因为他通过圣言与主结合。有某种事物会感染心和灵,伴随着光流入认知并作见证。
约翰福音的话与创世记第一章中的这些话有相同的含义:
起初,神创造天地,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1:1-3)
“神的灵”是指神性真理,也就是光;神性真理就是圣言。所以,当主称自己为圣言时,祂也称自己为“光”(约翰福音1:4, 8-9)。诗篇中的这句经文所表相同:
诸天藉耶和华之言而造,万象藉祂口中之灵而成。(诗篇33:6)
简言之,离了圣言的神性真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主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人不可能享有生命。藉着圣言,主与人并人与主便有一个结合,凭此结合而有生命。必有来自主的某种事物能为人所接受,凭此事物才能有结合,因而有永生。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神工之初始”表示圣言,若你愿意相信,就表示诸如在其字义中的圣言,因为字义是其内在圣洁的复合体,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有大量说明。奇妙的是,圣言如此写就,以致它与整个天堂相通,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个社群相通,这是我被恩准通过活生生的经历所得知的事实。圣言的本质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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