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0.“神工之初始”表圣言。圣言是“神工之初始”,这一事实在教会尚不为人知,因为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14)
人若明白这些话的内义,同时对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的内容,加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的部分内容,就会明白以前这个世界上的圣言(如11节所提及的)和现存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本身,就是“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所指的。但不是指记录圣言的言语和文字,而是指它的本质和生命,这本质和生命就来自其言语和文字的至内在。圣言通过这种生命活跃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之人的意愿情感,通过这生命之光启示其认知的思维;故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圣言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这生命之所以构成圣言,是因为圣言出于主,涉及主,因而就是主。一切思维、言语、著述都从所思、所言、所著之人那里得其本质和生命;此人及其品质就在其中;但唯独主在圣言里面。然而,只有处于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在阅读圣言时,才能感受并觉察到圣言里面的神性生命,因为他通过圣言与主结合。有某种事物会感染心和灵,伴随着光流入认知并作见证。
约翰福音的话与创世记第一章中的这些话有相同的含义:
起初,神创造天地,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1:1-3)
“神的灵”是指神性真理,也就是光;神性真理就是圣言。所以,当主称自己为圣言时,祂也称自己为“光”(约翰福音1:4, 8-9)。诗篇中的这句经文所表相同:
诸天藉耶和华之言而造,万象藉祂口中之灵而成。(诗篇33:6)
简言之,离了圣言的神性真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主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人不可能享有生命。藉着圣言,主与人并人与主便有一个结合,凭此结合而有生命。必有来自主的某种事物能为人所接受,凭此事物才能有结合,因而有永生。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神工之初始”表示圣言,若你愿意相信,就表示诸如在其字义中的圣言,因为字义是其内在圣洁的复合体,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有大量说明。奇妙的是,圣言如此写就,以致它与整个天堂相通,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个社群相通,这是我被恩准通过活生生的经历所得知的事实。圣言的本质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77.“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这从“仆倒在脚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仆倒在脚前”是指出于谦卑的崇拜。它之所以表示内心的谦卑,是因为在神性面前发自内心的谦卑产生这种仆倒。各种情感都在身体上拥有相对应的动作;当人从内层处于情感时,身体就被引向,并且仿佛自动落入这些动作。在一个人面前的谦卑会照着对他的尊重而产生下拜;但它在神性面前会产生完全的仆倒,尤其当一个人认为在能力和智慧方面,神性就是一切,人相对而来说什么都不是,或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性,从人而来的,无非是邪恶时。当人从心里作出这种承认时,他可以说就从自己里面出来了,从而面伏于地;当他如此从自己里面出来时,也就从自我中移出了,这自我本身完全是邪恶;当自我被移除时,神性就充满他,并把他扶起来;并不是说神性因祂自己渴望这种谦卑,而是因为那时邪恶被移除了;邪恶从人那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神性就流入到何等程度,因为唯独邪恶挡道或反对。关于这种谦卑的例子可参看《宇宙星球》(91节)。
当神性同在,移除人的自我,后来又填充他时,他的状态在本节经文是如此描述的:“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状态: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祂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唯独我但以理看见这异象,同着我的人没有看见。却有极大的战兢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逃跑。我毫无气力;就面伏在地沉睡了。看哪,有一只手摸我,使我用膝和手掌支持微起,祂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当以西结看到基路伯时,他也描述了这种状态,基路伯表示在圣治方面的主:
我一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就面伏于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立脚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脚站起,我便听见那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1:28; 2:1–2; 3:24)
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情况也是如此;对此,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当人处于一种内心谦卑的状态时,主的神性人身与人的同在是何性质,即:他面伏于地,因主的手触摸而立脚起来。显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同在产生了这些效果,因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是如此出现在约翰面前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E 63节)。当主变形像时,祂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门徒面前;因此,经上还说:“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但以理和以西结所看见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也要参看约翰福音1:18)
此外,当主在世上时,人们也通过面伏于祂的脚下而敬拜祂(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7:25–26; 路加福音8:41; 17:15–16, 18; 约翰福音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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