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0.“神工之初始”表圣言。圣言是“神工之初始”,这一事实在教会尚不为人知,因为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14)
人若明白这些话的内义,同时对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的内容,加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的部分内容,就会明白以前这个世界上的圣言(如11节所提及的)和现存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本身,就是“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所指的。但不是指记录圣言的言语和文字,而是指它的本质和生命,这本质和生命就来自其言语和文字的至内在。圣言通过这种生命活跃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之人的意愿情感,通过这生命之光启示其认知的思维;故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圣言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这生命之所以构成圣言,是因为圣言出于主,涉及主,因而就是主。一切思维、言语、著述都从所思、所言、所著之人那里得其本质和生命;此人及其品质就在其中;但唯独主在圣言里面。然而,只有处于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在阅读圣言时,才能感受并觉察到圣言里面的神性生命,因为他通过圣言与主结合。有某种事物会感染心和灵,伴随着光流入认知并作见证。
约翰福音的话与创世记第一章中的这些话有相同的含义:
起初,神创造天地,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1:1-3)
“神的灵”是指神性真理,也就是光;神性真理就是圣言。所以,当主称自己为圣言时,祂也称自己为“光”(约翰福音1:4, 8-9)。诗篇中的这句经文所表相同:
诸天藉耶和华之言而造,万象藉祂口中之灵而成。(诗篇33:6)
简言之,离了圣言的神性真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主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人不可能享有生命。藉着圣言,主与人并人与主便有一个结合,凭此结合而有生命。必有来自主的某种事物能为人所接受,凭此事物才能有结合,因而有永生。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神工之初始”表示圣言,若你愿意相信,就表示诸如在其字义中的圣言,因为字义是其内在圣洁的复合体,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有大量说明。奇妙的是,圣言如此写就,以致它与整个天堂相通,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个社群相通,这是我被恩准通过活生生的经历所得知的事实。圣言的本质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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