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祂恩赐那些从祂而生,也就是重生的人处在源自神性真理的智慧和源自神性良善的爱中。众所周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祭司”。祂因其神性智慧而被称为“王”,因其神性之爱而被称为“祭司”。因此,那些通过主处于智慧的人被称为“王的众子”,以及“王”;那些通过主处于爱的人则被称为“用人”(ministers)和“祭司”。因为智慧与爱并非出于他们自己,因而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主的。故在圣言中,这些人由“君王”和“祭司”来表示,不是说他们是“君王”和“祭司”,而是说住在他们里面的主是,并使得他们被如此称呼。他们还被称为“从祂生的”、“天国之子”、“父的众子”、“产业”(heirs)、“从他生的”(约翰福音1:12、13),也就是再生或重生的(约翰福音3:3等);“天国的子民”(马太福音8:12,13:38);“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5);“产业”(诗篇127:3;撒母耳记上2:8;马太福音25:34)。他们因被称为产业、天国之子和从为他们父的主生的,故也被称为“君王和祭司”。论到他们,经上说:
他们要在主的宝座上与祂同坐。(启示录3:21)
整个天堂有两个国度,被分为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属灵国度就是那被称为主的王权的,住于其间的人皆处于源自真理的智慧,故由“王”来表示;从主获得智慧的人,主皆使他们成为“王”。属天国度就那被称为主的祭司的,住于其间的人皆处于源自良善的爱,故由“祭司”来表示;住于来自主的爱之人,主皆使他们成为“祭司”。主在地上的教会以同样的方式分为两个国度,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24,226节)。
人若不了解“君王和祭司”的灵义,可能会因先知书和启示录对于他们所讲述的许多事而产生幻觉,如先知书说:
外邦人必建筑你的城墙,他们的王必服事你;你也必吃外邦列国的奶,又吮列王的乳;你便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 60:10, 16)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以赛亚书49:23)
还有其它地方,如创世记(49:20)、诗篇(2:10)、以赛亚书(14:9,24:21,52:15)、耶利米书(2:26,4:9,49:3)、耶利米哀歌(2:6,9)、以西结书(7:26-27)、何西阿书(3:4)、西番雅书(1:8)。在这些经文中,“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从主获得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智慧就源于这神性真理。彼此交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但以理书11章等)也不是指君王,“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北方王”是指处于虚假的人。
启示录中频繁提到“王”的地方也是如此,如这些经文:
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启示录16:12)
地上的君王与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行淫。(启示录17:2)
列族都喝了巴比伦邪淫大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君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争战。(启示录19:19)
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归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4)
还有其它地方(启示录16:14; 17:2, 9-14; 18:9-10)。此处“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相反的意义上则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真理或虚假。“巴比伦与地上的君王行淫”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很明显,巴比伦或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并没有与君王行淫,而是说她歪曲了圣言的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主要使从祂获得智慧的人作王,非指他们将成为君王,而指他们将变得智慧。甚至得到启示的理性也明白确是如此。故在以下经文:
你叫我们归向我们的神,成为君王和祭司,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主就是“王”所表示的真理,这一点从祂回复彼拉多的话可知:
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彼拉多对祂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祂自己就是真理,祂也因此自称为“王”。彼拉多问:“真理是什么?”意思是问:“真理是王吗?”至于“祭司”表示那些住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爱之良善,这可见于下文。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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