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0

20.“又使我们作王

20.“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祂恩赐那些从祂而生,也就是重生的人处在源自神性真理的智慧和源自神性良善的爱中。众所周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祭司”。祂因其神性智慧而被称为“王”,因其神性之爱而被称为“祭司”。因此,那些通过主处于智慧的人被称为“王的众子”,以及“王”;那些通过主处于爱的人则被称为“用人”(ministers)和“祭司”。因为智慧与爱并非出于他们自己,因而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主的。故在圣言中,这些人由“君王”和“祭司”来表示,不是说他们是“君王”和“祭司”,而是说住在他们里面的主是,并使得他们被如此称呼。他们还被称为“从祂生的”、“天国之子”、“父的众子”、“产业”(heirs)、“从他生的”(约翰福音1:12、13),也就是再生或重生的(约翰福音3:3等);“天国的子民”(马太福音8:12,13:38);“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5);“产业”(诗篇127:3;撒母耳记上2:8;马太福音25:34)。他们因被称为产业、天国之子和从为他们父的主生的,故也被称为“君王和祭司”。论到他们,经上说:
他们要在主的宝座上与祂同坐。(启示录3:21)
整个天堂有两个国度,被分为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属灵国度就是那被称为主的王权的,住于其间的人皆处于源自真理的智慧,故由“王”来表示;从主获得智慧的人,主皆使他们成为“王”。属天国度就那被称为主的祭司的,住于其间的人皆处于源自良善的爱,故由“祭司”来表示;住于来自主的爱之人,主皆使他们成为“祭司”。主在地上的教会以同样的方式分为两个国度,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24,226节)。
人若不了解“君王和祭司”的灵义,可能会因先知书和启示录对于他们所讲述的许多事而产生幻觉,如先知书说:
外邦人必建筑你的城墙,他们的王必服事你;你也必吃外邦列国的奶,又吮列王的乳;你便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 60:10, 16)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以赛亚书49:23)
还有其它地方,如创世记(49:20)、诗篇(2:10)、以赛亚书(14:9,24:21,52:15)、耶利米书(2:26,4:9,49:3)、耶利米哀歌(2:6,9)、以西结书(7:26-27)、何西阿书(3:4)、西番雅书(1:8)。在这些经文中,“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从主获得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智慧就源于这神性真理。彼此交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但以理书11章等)也不是指君王,“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北方王”是指处于虚假的人。
启示录中频繁提到“王”的地方也是如此,如这些经文:
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启示录16:12)
地上的君王与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行淫。(启示录17:2)
列族都喝了巴比伦邪淫大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君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争战。(启示录19:19)
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归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4)
还有其它地方(启示录16:14; 17:2, 9-14; 18:9-10)。此处“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相反的意义上则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真理或虚假。“巴比伦与地上的君王行淫”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很明显,巴比伦或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并没有与君王行淫,而是说她歪曲了圣言的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主要使从祂获得智慧的人作王,非指他们将成为君王,而指他们将变得智慧。甚至得到启示的理性也明白确是如此。故在以下经文:
你叫我们归向我们的神,成为君王和祭司,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主就是“王”所表示的真理,这一点从祂回复彼拉多的话可知:
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彼拉多对祂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祂自己就是真理,祂也因此自称为“王”。彼拉多问:“真理是什么?”意思是问:“真理是王吗?”至于“祭司”表示那些住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爱之良善,这可见于下文。

诠释启示录 #141

141a.“叫他们吃

141a.“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叫他们充满或获得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从“吃”、“祭偶像之物”和“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自己的和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 8001节),因而也指充满或获得;“祭偶像之物”,也就是祭献给偶像的事物,是指各种邪恶(对此,下文会详述);“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下文也很快详述)。巴兰建议巴勒邀请以色列人向他的神献祭,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摩西五经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住在什亭,百姓在那里开始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因为他叫百姓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百姓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发作。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当献祭建立时,其中一条律例是:一部分祭物,尤其感恩祭,要烧在祭坛上,一部分要在圣地吃了。献祭本身表示出于爱和信的敬拜,吃祭物表示将那良善变成自己的。祭物表示出于爱和信之良善的敬拜的一切(参看《属天的奥秘》,923, 6905, 8680, 8936, 10042节);“吃”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AC 10109节)。正如吃献给耶和华的祭物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献给列族的神、被称为“祭偶像之物”的祭物表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

“行淫”在灵义上表示充满或获得虚假,因而也表示歪曲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所表相同;因为圣言的历史部分涉及并表示属灵事物,这从被称为《属天的奥秘》的对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解释可以看出来。由于以色列人吃祭偶像之物,以及他们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涉及这类事(因为它们也涉及它们所表示的事),所以经上吩咐,百姓的首领要在日头面前向耶和华悬挂;由于同样的原因,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将一个以色列男人和一个米甸女人由腹中刺穿,他也因这样做而受到祝福;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可参看民数记25:1–18)。若只是因为吃祭偶像之物并与别的民族的女人行淫,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去实施这些惩罚和灾祸,除非这些事涉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它们并未在圣言字义上显现,只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所涉及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就是同时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并且如前所述,这就是将邪恶和虚假变成自己的。

141b.通奸和行淫涉及这类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它们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你所有的情人,奖赏他们,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

谁看不出此处淫乱或行淫不是指平常属世意义上的淫乱或行淫?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教会;这些事就是淫乱或行淫所表示的;因为灵义上的“淫乱或行淫”,或属灵的淫乱或行淫,无非是对真理的歪曲。此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与她行淫的“埃及人”是指被错误地用来证实虚假的各种知识或认知;“亚述人”是指基于虚假的推理;“迦勒底”,就是贸易之地,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她给情人的“赏金”表示虚假的贩卖。由于通过歪曲真理而玷污良善,这个教会被称为在自己丈夫之下通奸的妇人。

同一先知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选择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她向他们放纵淫行,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8, 11, 14, 16–17 等)

此处“淫行”同样表示属灵的淫行,这从每个细节都明显看出来。“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是指两个教会,即以色列教会和犹太教会;与“埃及人”、“亚述人”、“迦勒底人”的“淫行”与前面所表相同;“巴比伦人所登的爱情床”是指对良善的亵渎。

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在那里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行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

“以色列”是指处于真理的教会,“犹大”是指处于良善的教会,因为他们代表这两种教会。“以色列的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犹大的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行淫”是指追求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甚至来自圣言的,并歪曲它们;“和石头木头行通奸”是指败坏和亵渎一切真理和良善;“石头”表示真理,“木头”表示良善。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成群地来到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是指看见并检查那教会的教义;因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街”和“宽阔处”是指教义。“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表示教会里是否有任何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表示当真理被揭示给他们时,他们却歪曲它们。就教义而言,这样一个教会就是他们成群所来到的“娼妓家”。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间的山丘上行通奸,发嘶声,作淫乱的污秽事,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耶利米书13:27)

“发嘶声”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马”表示真理所在的理解力;“田野间的山丘”是指教会里的真理之良善,这些良善被败坏了。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丑事,与同伴的妻子行通奸,又冒我的名说虚假话。(耶利米书29:23)

此处“通奸”和“行通奸”明显表示扭曲真理;“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教导真理的人;因为经上说“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他们说虚假话”。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直到他们的尸首在旷野都灭尽了。(民数记14:33)

以色列人在旷野灭尽,不是因为他们担当了淫行,而是因为他们弃绝天上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对他们说这话,是因为他们不想进入迦南地,而是想返回埃及;“迦南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及其真理;“埃及”表示被歪曲并变成法术的这些事物。

弥迦书:

她的一切雕像必被打碎,行淫的赏金全被火烧尽;她所有的偶像我必荒废,因为她从妓女的雇价聚集它们,它们必回复为妓女的雇价。(弥迦书1:7)

“雕像”和“偶像”表示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行淫的赏金”是指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从而败坏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何西阿书:

耶和华对先知说,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这代表教会的品质是什么样,即它完全沉浸于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酒和新酒,把心占据。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妇犯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淫行、酒和新酒”是指被歪曲的真理;“行淫”是指歪曲本身;“酒”是指内层虚假;“新酒”是指外层虚假;“行淫的女儿”是指被败坏的真理之良善;“犯通奸的儿媳妇”是指与由此而来的虚假结合的邪恶。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察罚推罗,她必回去得妓女的雇价,与世面地上所有国家行淫。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在圣言中,“推罗”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知识或认知;所论及的“妓女的雇价”是指通过扭曲用于邪恶和虚假的这些知识;“她的货财”是指这些的贩卖。“与地上所有国家行淫”是指与教会的所有和每个真理。经上之所以说“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是因为这些表示被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一个人通过确定性的知识本身可以获得智慧;因为知识是变得智慧的手段,也是变得疯狂的手段。当它们通过被用于邪恶和虚假而被歪曲时,就成为变得疯狂的手段。在经上说这句话的地方所表相同:

他们要藉著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路加福音16:9)

在经上吩咐下面这些话的地方也所表相同:

她们必向埃及人借金、银和衣裳,把它们从他们那里夺走。(出埃及记3:22; 12:35–36)

“埃及人”表示他们用来歪曲真理的各种知识。

摩西五经:

我必剪除转向招灵的和行巫术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5, 6)

以赛亚书:

他们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和妓女的种子,都近前来。(以赛亚书57:2–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马兵上来,剑发光,枪闪烁,被杀的众多;都因妓女,行邪术的主母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摩西五经:

不可与那地的居民立约,免得他们的儿女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民数记:

好叫你们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不随从自己的内心和自己的眼目而跟着行淫,像你们素常一样。(民数记15:39)

启示录: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喝她邪淫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天使说,我要把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使地上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显然,在这些经文中,“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由于“行淫”和“通奸”表示这些事物,还由于它们在天堂具有同样的含义,所以以色列教会,也就是其中一切事物都具有意义的代表性教会,被赐予以下诫命,申命记:

以色列中不可有妓女和嫖客。(申命记23:17)

利未记:

与人之妻行通奸的人,与同伴之妻行通奸的人都必处死。(利未记20:10)

申命记:

妓女的雇价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还愿。(申命记23:18)

利未记:

亚伦的儿子不可娶妓女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所休的妇人为妻。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大祭司的女儿若行淫玷污了自己,就用火焚烧。(利未记21:7, 9, 13–1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淫行”和“通奸”涉及这些东西,这一点已经通过来世的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已经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的气场使这些东西变得显而易见;有一种可憎的淫乱气场从那些在自己里面确认虚假,并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证实它们的灵人的同在中发出。这些气场就对应于一切禁婚亲等(对此,参看利未记20:11–21),照着将真理应用于虚假,以及将虚假与邪恶结合,尤其与从自我之爱流出的邪恶结合而不同(对此,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4–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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