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启1:6.“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示使那些从祂而生,也就是重生的人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和源于神性良善的爱的。众所周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祭司”;祂因神性智慧而被称为“王”,因神性之爱而被称为“祭司”。因此,那些从主处于智慧的人被称为“王的儿子”,以及“王”;那些从主处于爱的人被称为“事奉者或用人”(ministers)和“祭司”;因为与他们同在的智慧和爱并非来自他们,因而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主的。故在圣言中,“王”和“祭司”是指这些人,并不是说他们是“君王”和“祭司”,而是说住在他们里面的主是这样的,并使他们被如此称呼。他们也被称为“从祂而生的”、“天国之子”、“天父之子”、“产业或承受者”(heirs):“从祂而生的”(约翰福音1:12, 13),也就是再生或重生的(约翰福音3:3等);“天国之子”(马太福音8:12; 8:38);“天父之子”(马太福音5:45);“产业或承受者”(诗篇127:3; 撒母耳记上2:8; 马太福音25:34);他们因被称为产业、天国之子和从作为父的主而生的,故被称为“王和祭司”。经上还说:
他们要在主的宝座上与祂同坐。(启示录3:21)
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属灵国度就是那被称为主的王权的,由于所有住在其中的人都处于源于真理的智慧,所以“王”是指他们,主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人作“王”;属天国度就那被称为主的祭司的,由于所有住在其中的人都处于源于良善的爱,所以“祭司”是指他们,主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爱之人作“祭司”。主在地上的教会同样分为两个国度;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4, 226节)。
人若不知道“王和祭司”的灵义,可能会因先知书和启示录中与他们有关的许多事而产生幻觉;如先知书中的这些事,以赛亚书:
外邦人必建筑你的城墙,他们的王必事奉你;你也必吃外邦人的奶,又吮列王的乳;你就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0:10, 16)
同一先知书: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以赛亚书49:23)
以及其它地方(如创世记49:20; 诗篇2:10; 以赛亚书14:9; 24:21; 52:15; 耶利米书2:26; 4:9; 69:3; 耶利米哀歌2:6, 9; 以西结书7:26, 27; 何西阿书3:4; 西番雅书1:8)。在这些经文中,“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智慧所源于的神性真理。彼此交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但以理书11:1等)也不是指君王:“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
启示录经常提到“王”的地方也是如此,如这些经文: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启示录16:12)
又:
地上的诸王与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行淫。(启示录17:2)
又:
所有民族都喝了巴比伦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列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争战。(启示录19:19)
又:
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列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归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4)
以及其它地方(如启示录16:14; 17:2, 9-14; 18:9-10)。此处“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或虚假。“巴比伦与地上的列王行淫”是指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很明显,巴比伦或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并未与列王行淫,而是说她歪曲了圣言的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主将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人作“王”,意思不是说他们将作王,而是说他们将变得智慧。情况就是这样,甚至被光照的理性也能看到这一点。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
你叫我们归于我们的神,成为君王和祭司,使我们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主就是“王”所指的真理,这一点从祂回复彼拉多的话明显看出来: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给真理作见证”的意思是,祂自己就是真理;由于祂因此自称为“王”,所以彼拉多问:“真理是什么?”也就是说,真理是王吗?在下文我们会看到,“祭司”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爱之良善。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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