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启1:1.“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主对祂自己及其教会的预言,即这教会在末了时是什么样,以后又会是什么样,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地上。“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一切预言,这些预言因来自主,故被称为“耶稣基督的启示”。它们是关于主及其教会的,这一点从下面的解释清楚看出来。在启示录中,经上没有论述教会的连续状态,更没有论述王国的连续状态,如一些人至今所认为的那样;在那里,它从头至尾都在论述教会在天堂和地上的最后状态,然后论述最后的审判,之后论述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显然,这个新教会才是本书的最终目的;因此,在此之前的那些事物论述了就在该新教会之前的那个教会的状态是什么样,或是何品质。至于它按哪个系列或顺序论述这些问题,这可从各章的内容看出来,从各节经文的解释看得更清楚。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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