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

2.“耶稣基督的启示

2.“耶稣基督的启示”表主的预言,论及主自己及其教会,即该教会末了的境况及其以后的境况,以及它在天上和地上的境况。“耶稣基督的启示”表一切预言,因为这些预言来自主,故经上说“耶稣基督的启示”。至于它们论及主及其教会,这从下面的解释明显可知。启示录并未论述这个教会的相继状态,更未论述各国的相继状态,如某些人至今所认为的。它从头至尾都在论述教会在天上和地上的最后状态,然后论及最后审判,之后论及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显然,这个新教会才是本书的目的,所以之前的那些事论及教会的状态,也就是刚刚之前它的性质。它论述这些问题的顺序从各章内容可以看出来,从各节的解释看得更清楚。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4

Life24.⑴如果

Life24.⑴如果一个人在避恶如罪之前意愿并实行良善,那么他所意愿并实行的良善不是良善。这是因为他在如此行之前,并不在主里面,如前所述。例如:一个人若施舍穷人,帮助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向教会、国家和同胞行善,教导福音,使灵魂皈依,公平审判,诚实经商,正直工作,然而却轻视如罪的邪恶,像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就只能行诸如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因为他是从自己,而不是从神行善。因此,在这善行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人自己在里面的善行都被他的邪恶玷污了,并且关注他自己和世界。然而,如果人避恶如罪,如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那么刚才所列举的这些行为从内在是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从主而行的,经上说它们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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