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4.“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表新教会的教义必刻在他们心上。“新耶路撒冷”表新教会,新耶路撒冷被称为“城”时则表新教会的教义。因此,“将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表新教会的教义必刻在他们心上。“耶路撒冷”表教会,作为城“耶路撒冷”则表教会的教义(参看880, 881)。“城”之所以表教义,是因为“地”,特别是“迦南地”表整体上的教会;因此,划分迦南地境内的“产业”就表示教会的各种事物,其中的城市表教义事物。正因如此,当在圣言中提及这些城名时,天使并不将其理解为别的;这一事实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高山、小山、山谷、源泉、河流的含义也一样,它们全都表示诸如属教会的那类事物。
“城”表教义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
地必空虚,地必混乱,地必遭亵渎,空虚的城拆毁了,城中剩下的尽是废墟,城门拆毁净尽。(以赛亚书24:3-4, 10, 12)
有狮子从密林中上来,要使地荒凉;你的城邑被毁坏;我见迦密变为荒地,她的城邑荒凉。地要悲哀;全城的人尽都逃跑,被撇下。(耶利米书4:7, 26-29)
此处的“地”是指教会,“城”是指教会的教义。教会因教义的虚假而毁灭以这种方式被描述出来。又如:
行毁灭的必来到各城,并无一城幸免。山谷必败落,平原必被毁坏。(耶利米书48:8)
同样:
看哪!我使你成为坚城,与全地反对。(耶利米书1:18)
这话是对先知说的,因为“先知”表教会的教义(8节)。又如:
当那日,在犹大地要唱这歌:我们有坚固的城;祂要将救恩定为城墙、为外郭。(以赛亚书26:1)
那大城裂为三段,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启示录16:19)
先知在一座高山的南边看见有一座城的建筑物,一位天使量墙、门、卫房和门廊;这城名为耶和华在那里。(以西结书40:1等)
有一道河,这河的分汊,使神的城欢喜。(诗篇46:4)
我要激动埃及人攻击埃及人,这城攻击那城,这国攻击那国。(以赛亚书19:2)
凡国自相纷争,就必定荒凉;凡城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马太福音12:25)
在这些经文中,“城”在灵义上表教义,又如(以赛亚书6:11; 14:12, 17, 21; 19:18, 19; 25:1-3; 33:8, 9; 54:3; 64:10; Jer. 7:17, 34; 13:18, 19; 32:42, 44; 33:4;西番雅书3:6;诗篇48:2; 55:9; 107:4, 7;马太福音5:14, 15)等处经文。
由“城”的含义明显可知主在以下比喻中所说的“城”是什么意思:
有一个贵胄往远方去,要得国回来,便给他仆人银子去作生意。他回来就把仆人叫来,头一个上来,说,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十锭;他对仆人说,良善的仆人,你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来,说,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五锭;他也对这仆人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路加福音19:12-19)
此处的“城”也表教义或教义的真理;“管城”表变得聪明智慧,因此“管城的权柄”表赐予聪明智慧;“十”表大量,“五”表些许;显然,“做生意”和“赚”表通过运用自己的才能而获得聪明。
“圣城耶路撒冷”表新教会的教义,这从圣言对它的描述(启示录21)显而易见。经上描述了它的尺寸、城门、城墙、根基;当“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时,“圣城耶路撒冷”只会表示属于其教义的事物,而非其它。教会非因其它源头而为教会。由于“耶路撒冷城”表教会的教义,故经上称其为“真理之城”(撒迦利亚书8:3-4),也多处称其为“圣城”,因为“圣”论及来自主的真理(173节)。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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