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4.“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必铭刻在他们心中。“新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当被称为“城”时,“新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新教会。因此,“将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必铭刻在他们心中。“耶路撒冷”表示教会,作为城的“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可参看AR 880, 881节)。“城”表示教义,因为“地”,尤其“迦南地”表示整体上的教会;因此,划分迦南地的“产业”表示教会的各种事物,其中的城表示教义。正因如此,当圣言按名提到这些城时,天使并不将它们理解为别的东西;这一事实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大山、小山、山谷、源泉、江河的含义也一样,它们都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
“城”表示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以赛亚书:
地必空虚,地必困惑,地必遭亵渎,空城破毁了,城中剩下的只是荒场,城门拆毁净尽。(以赛亚书24:3-4, 10, 12)
耶利米书:
有狮子从密林中上来,要使地荒废;你的城邑必毁灭;我看见迦密为旷野,她的一切城邑都荒凉;地要悲哀;全城尽都逃跑,被撇下。(耶利米书4:7, 26-29)
此处“地”是指教会,“城”是指教会的教义。经上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教会因教义的虚假而毁灭。同一先知书:
行毁灭的必来到各城,并无一城逃脱,山谷必灭没,平原必毁坏。(耶利米书48:8)
同样:
看哪,我使你成为坚城,与全地反对。(耶利米书1:18)
这话是对先知说的,因为“先知”表示教会的教义(AR 8节)。以赛亚书:
当那日,在犹大地人必唱这歌,我们有坚固的城;祂要将救恩定为城墙,为外郭。(以赛亚书26:1)
启示录:
那大城裂为三段,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启示录16:19)
以西结书:
先知在一座高山,看见南边一座城的建筑,一位天使量墙、门、卫房和门廊;这城名为耶和华在那里。(以西结书40:1等)
诗篇:
有一道河,它的溪流使神的城欢喜。(诗篇46:4)
以赛亚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使城攻击城,国攻击国。(以赛亚书19:2)
马太福音:
凡一国自相纷争,就必荒凉;凡一城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马太福音12:25)
在这些地方,“城”在灵义上是指教义;在其它经文中(如以赛亚书6:11; 14:12, 17, 21; 19:18, 19; 25:1-3; 33:8, 9; 54:3; 64:10; 耶利米书7:17, 34; 13:18, 19; 32:42, 44; 33:4; 西番雅书3:6; 诗篇48:2; 55:9; 107:4, 7; 马太福音5:14, 15等),也是如此。
从“城”的这种含义明显看出,主在这个比喻中的“城”是什么意思:
有一个贵胄往辽远地区去,要为自己得国,便交给他仆人弥拿作生意;他回来后就叫仆人来;头一个上来,说,你的一弥拿已经赚了十弥拿;主人对他说,良善的仆人,你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来,说,你的一弥拿已经赚了五弥拿;主人对他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路加福音19:12-19)
此处“城”也表示教义或教义的真理;“管城”是指变得聪明和智慧,因此“有权柄管城”是指赐予聪明和智慧;“十”表示大量,“五”表示一些;显然,“做生意”和“赚钱”是指利用一个人的能力获得聪明。
“圣城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的教义,这一点从启示录对它的描述(启示录21章)明显看出来;因为启示录描述了它的尺寸,以及城门、城墙和根基;当“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时,“圣城耶路撒冷”只能表示属于教会教义的事物。教会不是凭其它源头而为教会的。由于“耶路撒冷城”是指教义方面的教会,所以它被称为“真理之城”(撒迦利亚书8:3-4),在许多地方被称为“圣城”,这是因为“圣”论及来自主的真理(AR 173节)。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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