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94

194.“我神城的名

194.“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必铭刻在他们心中。“新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当被称为“城”时,“新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新教会。因此,“将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必铭刻在他们心中。“耶路撒冷”表示教会,作为城的“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可参看AR 880, 881节)。“城”表示教义,因为“地”,尤其“迦南地”表示整体上的教会;因此,划分迦南地的“产业”表示教会的各种事物,其中的城表示教义。正因如此,当圣言按名提到这些城时,天使并不将它们理解为别的东西;这一事实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大山、小山、山谷、源泉、江河的含义也一样,它们都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
“城”表示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以赛亚书:
地必空虚,地必困惑,地必遭亵渎,空城破毁了,城中剩下的只是荒场,城门拆毁净尽。(以赛亚书24:3-4, 10, 12)
耶利米书:
有狮子从密林中上来,要使地荒废;你的城邑必毁灭;我看见迦密为旷野,她的一切城邑都荒凉;地要悲哀;全城尽都逃跑,被撇下。(耶利米书4:7, 26-29)
此处“地”是指教会,“城”是指教会的教义。经上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教会因教义的虚假而毁灭。同一先知书:
行毁灭的必来到各城,并无一城逃脱,山谷必灭没,平原必毁坏。(耶利米书48:8)
同样:
看哪,我使你成为坚城,与全地反对。(耶利米书1:18)
这话是对先知说的,因为“先知”表示教会的教义(AR 8节)。以赛亚书:
当那日,在犹大地人必唱这歌,我们有坚固的城;祂要将救恩定为城墙,为外郭。(以赛亚书26:1)
启示录:
那大城裂为三段,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启示录16:19)
以西结书:
先知在一座高山,看见南边一座城的建筑,一位天使量墙、门、卫房和门廊;这城名为耶和华在那里。(以西结书40:1等)
诗篇:
有一道河,它的溪流使神的城欢喜。(诗篇46:4)
以赛亚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使城攻击城,国攻击国。(以赛亚书19:2)
马太福音:
凡一国自相纷争,就必荒凉;凡一城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马太福音12:25)
在这些地方,“城”在灵义上是指教义;在其它经文中(如以赛亚书6:11; 14:12, 17, 21; 19:18, 19; 25:1-3; 33:8, 9; 54:3; 64:10; 耶利米书7:17, 34; 13:18, 19; 32:42, 44; 33:4; 西番雅书3:6; 诗篇48:2; 55:9; 107:4, 7; 马太福音5:14, 15等),也是如此。
从“城”的这种含义明显看出,主在这个比喻中的“城”是什么意思:
有一个贵胄往辽远地区去,要为自己得国,便交给他仆人弥拿作生意;他回来后就叫仆人来;头一个上来,说,你的一弥拿已经赚了十弥拿;主人对他说,良善的仆人,你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来,说,你的一弥拿已经赚了五弥拿;主人对他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路加福音19:12-19)
此处“城”也表示教义或教义的真理;“管城”是指变得聪明和智慧,因此“有权柄管城”是指赐予聪明和智慧;“十”表示大量,“五”表示一些;显然,“做生意”和“赚钱”是指利用一个人的能力获得聪明。
“圣城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的教义,这一点从启示录对它的描述(启示录21章)明显看出来;因为启示录描述了它的尺寸,以及城门、城墙和根基;当“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时,“圣城耶路撒冷”只能表示属于教会教义的事物。教会不是凭其它源头而为教会的。由于“耶路撒冷城”是指教义方面的教会,所以它被称为“真理之城”(撒迦利亚书8:3-4),在许多地方被称为“圣城”,这是因为“圣”论及来自主的真理(AR 173节)。

诠释启示录 #1019

1019.启16:1

1019.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这从“城”和“裂为三段”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所指的是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因为它被称为“大城”;所指的是真理的教义的一切,因为经上补充说“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这句话表示良善的教义的一切;因为教义既论述论及信的真理,也论述论及爱的良善;因此,我们才会说真理的教义和良善的教义。“裂为三段”是指消散。“裂为三段”之所以是指消散,是因为“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当这些分裂时,随之而来的就是消散。“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并论及真理(参看AE 532节)。以西结书(5:2)中“分为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八诫)
现在要解释十诫的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但它在内义上表示称公义为不义,称不义为公义,并通过虚假来证实它;而它在至内在的意义上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表示通过利用谬误、表象、虚构、错误应用的知识、诡辩等等确认教义的虚假来证明这虚假是真理。这些确认本身和由此产生的说服就是假见证,因为它们是假证词。由此可见,此处所指的,不仅是法官面前的假见证,而且还是在屈枉正直中使公义成为不义,使不义成为公义的法官自己,因为他和证人自己一样扮演了假证人的角色。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以及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教会领袖。总之,对真理的一切歪曲,无论这真理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若是出于一颗邪恶的心来做的,就是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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