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启示录13
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有七头十角,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2我所看见的兽就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5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和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7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也赐给他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8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9凡有耳的,就让他听。10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圣徒的耐心和信仰就是在此。11我又看见另一只兽从地里上来,他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12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使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致死击伤被医好了的第一只兽。13他行大迹象,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剑击伤还活着的兽造个像。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既能说话,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16他又使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自由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17若没有印记,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没有人能买或卖。18在这里有智慧。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因为这是人的数字;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
诠 释
启13:1
773.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有七头十角,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
“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774节);“有七头”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或科学(775节);“十角”表示大能(776节);“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源于大量真理表象的能力(777节);“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圣言的歪曲(7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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