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启示录7:9, 10
451.启7:9, 10.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得过来,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舌头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
“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表示所有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452节);“没有人能数得过来”表示唯独主知道他们里面的良善和真理是哪种品质,有多少,或说良善和真理的质和量(453节);“是从各民族、各支派来的”表示所有照其宗教教义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454节);“各人民、各舌头”表示所有因无知和各种各样的宗教而处于虚假的人(455节);“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示这些人在主的国度(456节);“身穿白袍”表示那时他们处于真理,并处于免受虚假伤害的保护(457节);“手拿棕榈枝”表示还处于与这些真理一致的生活良善(458节)。
“大声喊着”表示出于真理之良善并由此出于内心喜乐的崇拜(459节);“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表示对永生唯独来自主的称谢(4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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