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420.人皆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被称为内在人的,就是内在,被称为外在人的,就是外在。人若不知道何为内在人和外在人,或许以为内在人就是进行思考和意愿的那一个,而外在人则是进行言说和行动的那一个。不可否认,言语和行为是外在人的功能,思维和意愿是内在人的功能;不过,本质上构成内在人和外在人的,并不是它们。众所周知,人的心智就是内在人;不过,心智本身被分为两个区域:其中更高更内层的那一个是属灵的,更低更外层的那一个是属世的。属灵的心智专注于灵界,注意的对象是灵界事物,无论是天堂中的,还是地狱里的;天堂和地狱都是灵界的一部分。然而,属世的心智专注于尘世,注意的对象是尘世事物,无论善的还是恶的。人的一切行为和话语都直接出自其心智的低层区域,间接出自高层区域,因为心智的低层区域更接近身体感觉,而高层区域则离它们更远一些。人类心智有这样的划分,是因为他们同时被造为属灵和属世的,因而不是动物,而是人类。
这清楚表明,首先关注尘世和自己的人是外在人,因为无论身体还是心智,他都是属世的。首先关注属天堂和教会之物的人是内在人,因为无论身体还是心智,他都是属灵的;他在身体方面也是属灵的,因为他的行为和话语都是从其属灵的高层心智经由属世的低层心智发出的。众所周知,结果是从身体发出的,产生结果的原因是从心智发出的;并且原因是结果的全部。人的心智就是如此划分的,这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人能戴上面具,扮演谄媚者、伪君子和演员的角色;他能表面上同意别人说的话,暗地里却嘲笑它;嘲笑出自他的高层心智,同意出自他的低层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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